楊炳(?—?),山西平陽府解州安邑縣軍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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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學詩,萬曆十年舉人,官廣平知縣、保定府通判。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山西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聯捷己未科進士,筮仕滋陽知縣,平妖有功[1][2],行取兵科給事中[3],五年二月疏參順天巡撫鄧渼賄結汪文言,推升太速,並紏盜餉何棟如,渼降三級調外任用,棟如著錦衣衛差官旗扭解來京。著有《平妖錄》[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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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二》:天啓二年五月己未,妖賊攻兗州滋陽縣,知縣楊炳御卻之。
  2.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二十八》:天啓二年十一月,山東巡撫趙彥以滋陽知縣楊炳保障危城,請旌卓異,以酬勞績,章下所司。
  3.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五》:天啓三年六月,考選擬盧時泰、李恆茂、王維周、丁一鳴、薛國觀、范紹序、李魯生、楊炳俱北科給事中,候缺填補;餘珹、龔萃肅、李光春、熊則禎、李喬侖、張言□丙、趙延慶、林汝翥俱北道試御史,候缺填補。
  4. ^ 《解州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