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築原理
構築原理(英語:Aufbau principle,又稱構造原理、遞建原理或馬德隆規則)是以光譜學事實為基礎,從氫開始,隨核電荷數遞增,新增電子填入能階的順序。決定了原子、分子和離子中電子在各能級的排佈。而構造原理認為全部電子是一個一個地依次進入電場(低能量軌態),待低能量軌態填滿後,才填入高能量軌態,並假設對電場而言它們是處於最穩定的情況中。假若違反構築原理,將導致電子排佈的不穩定。它是在1920年前後由尼爾斯·玻爾正式提出,主要是以量子力學描述。
構築原理的特例:
- 對於鉻,排佈應為基態:1s2 2s2 2p6 3s2 3p6 3d5 4s1 而非激發態:1s2 2s2 2p6 3s2 3p6 3d4 4s2
- 對於銅,排佈應為基態:1s2 2s2 2p6 3s2 3p6 3d10 4s1 而非激發態:1s2 2s2 2p6 3s2 3p6 3d9 4s2
簡而言之,若有...nd4 (n+1)s2或者...nd9 (n+1)s2的時候,排佈應為nd5 (n+1)s1和nd10 (n+1)s1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構造原理(2008),《大英百科全書》,2008年4月18日取自大英百科全書線上繁體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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