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旗手
正義旗手(意大利語:Gonfaloniere di Giustizia)是中世紀佛羅倫薩共和國政府的職位,為市政會負責人,兼任軍隊總指揮。正義旗手除擁有投票權外,亦負責維持城市秩序[1][2]。1293年,賈諾·德拉·貝拉推行的《正義法規》中首次引入。
參考資料
編輯- ^ 孔祥民. 世界中古史. 中國北京: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6: 74. ISBN 9787303187188.
- ^ John M. Najemy, A History of Florence, 1200–1575 (Malden, MA: Blackwell, 2008), 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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