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祺華(1956年2月),上海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改革開放後中國第一家私人合夥律師事務所的創辦人。[1]

生平 編輯

段祺華生於1956年。1978年,段祺華考入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系。1986年獲得華東政法大學碩士學位。1988年赴美國留學,其畢業論文的題目為《論在中國開辦私人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的可能性》。[1]

1992年,他辭去了高薪職位,拿着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張歸國留學生證「編號00011號」,帶家人回到上海,準備創辦中國改革開放後第一家私人合夥制涉外律師事務所。但當時上海市及中央各有關部門均稱「不行」。經過半年多的不懈努力,一位領導在一份文件上批示稱,「可以開這個口子。」[1][2]

1993年4月8日,改革開放後中國第一家私人合夥律師事務所「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在上海正式掛牌。這成為中國改革開放的一個信號,吸引了國內外媒體的關注。段祺華也成為改革開放後中國開辦私人律師事務所的第一人。[1]後來他曾參與力拓案等重大案件的辯護工作。[3]

段祺華歷任香港翁余阮律師行法律顧問,華東政法學院香港法研究室副主任,上海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律師,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律師、執行合伙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常務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工商聯合會副會長,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美國華盛頓州中國關係理事會會員。[4]

2014年,由其作為編劇的中國首部律師劇《金牌律師》在東方衛視首播,受到廣大觀眾的好評。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