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指關於民事實體法的基本規定,原則上適用於所有的民事實體法律關係。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典一般都設有總則編,如中華民國民法總則編[錨點失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王, 澤鑒. 民法总则(增订版). 民法总则. 北京: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602頁 [2017-04-03]. ISBN 756202073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