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湖廣鄉試解元,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大理寺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十四年丁憂,三十八年授檢討,三十九年以糾察被調南京別衙門用,歴南京兵部員外郎、尚寶司司丞[2],改任南京國子監司業。泰昌元年(1620年)被河南道御史安伸參劾,遂以病求罷,准許回籍調理。
-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汪元極,容庵,丙子五月二十一日生,大理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丙午丁憂,己酉授檢討。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五十八》:萬曆四十五年六月,升南京兵部員外汪元極為尚寶司司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