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米·惹札
法米·惹札(馬來文:Fahmi Reza,1977年6月7日—),也譯作法米·雷薩,馬來西亞紀錄片導演兼社運活躍分子。曾憑作品《獨立前十年》(10 Tahun Sebelum Merdeka)獲得2007年自由影展「最特出人權電影獎」。2016年因發佈時任馬來西亞首相納吉·阿都拉薩的小丑漫畫圖而備受關注。
法米·惹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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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Fahmi Reza 1977年6月7日 吉隆坡 |
國籍 | 馬來西亞 |
職業 | 紀錄片導演、社運分子 |
除拍攝紀錄片外,他也從事多元藝術創作,作品包括為阿米爾·莫哈末編著的《馬來西亞政客的勁爆言論2》設計繪圖,以及製作裝置藝術《從廣告布條偷走納吉的頭》(Najib's Head Stolen From Billboard)等等。
生平簡介
編輯法米·惹札於1977年生於吉隆坡,原修讀電子工程,後為了替公民運動宣傳而於2002年開始自學美術設計。2007年,他拍攝了第一部紀錄片《獨立前十年》,這部紀錄片記述發生在1947年10月20日的馬來亞罷市事件。通過口述歷史的拍攝方式,法米重現了那個時期全馬聯合行動理事會和人民力量中心(AMCJA-PUTERA)提出《人民憲法建議書》、反抗英殖民的過程。2008年,法米拍攝了第二部紀錄片《48年革命》(Revolusi'48),同樣也是運用口述歷史的方式再現馬來亞的左翼反殖民運動。
除了拍攝記錄片及從事藝術創作以外,法米也是社運佔領獨立廣場和學運「學生力量」(英語:Student Power)(馬來語:Kuasasiswa)的倡導者。他在全國各地進行講座,宣傳他本身的歷史研究成果,其中內容主要是關於1960年代學生運動的蓬勃發展情況。此外,法米也是社區計劃「我愛我們的秋傑」(Chow Kit Kita)的活動協調總監,這項由他和計劃經理人劉碧璇發起的社區計劃,目的是給當地兒童進行社區教育,同時也為秋傑這個地區注入藝術與人文氣息。
惡搞納吉小丑事件
編輯2016年1月31日,法米惹扎在面子書上載一張海報,圖畫上是時任首相納吉·阿都拉薩的黑白肖像,除了額外塗黑其眉毛和眼角,鼻子和嘴巴也塗上了紅色,貌似小丑的打扮。海報上也寫着「在一個充斥貪污的國度里,我們都是煽動份子」。此外,他在圖片說明也寫說,馬來西亞執政者在2015年共91次使用煽動法令,作為逮捕、調查和控告勇於發言的馬來西亞人的武器。
同日,法米惹扎在面子書留言說,警察網絡調查應對中心(PCIRC)已針對他分享的海報,向他發出警告。他說:「我被告知,我的戶口正被警方監視,並吩咐我要謹慎和守法地使用我的賬號。」「但是,在一個使用法律來保護貪污者和壓迫勇於發言者的國家,我們是時候停止在對抗貪腐的掌權者時講究禮儀。」[1]
警方的告誡引來更多平面藝術家效仿法米惹扎,在面子書專頁「為抗爭和行動而制的反叛圖像」(Grafik Rebel Untuk Protes dan Aktivisme,Grupa)發佈更多調侃納吉的海報,也都寫上「我們都是煽動份子」(Kita Semua Penghasut)[2]。但納吉小丑圖廣泛流傳,讓綽號「拳王阿里」(Ali Tinju)的退伍軍人阿里巴哈隆不滿,他進而報警舉報該圖已羞辱納吉[3]。
2016年2月3日,《BBC Trending》在一則題為「首相遭抗議審查者冠上小丑紅鼻」(PM left red nosed by censorship protest)的文章,報道警方告誡法米惹扎不應濫用推特醜化納吉,以及隨後獲得更多藝術家群起聲援[4]。
2016年2月8日,法米惹扎設計一張假冒通訊委員會發出的警告,「提醒」民眾不得散播侮辱國家領袖的圖像,還刻意附上納吉的小丑圖。通訊委員會之後否認他們曾發出類似的「警告」[5]。
2016年2月28日,警方援引蓄意侮辱罪名傳召法米惹扎問話。他在律師沙立占(Syahredzan Johan)陪同下手捧着鑲好的納吉小丑圖,到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錄口供,過程約1小時半[6]。
上傳納吉惡搞圖像罪名
編輯2016年6月6日,把納吉肖像惡搞為小丑圖並上傳到社交網絡的法米惹扎在《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下被控,被告否認有罪,獲准以5000令吉保釋,承審地庭法官莫哈末祖巴霖再努丁將案件定於6月17日過堂[7]。
2018年10月11日,被控在社交媒體上傳納吉惡搞圖像的法米惹扎獲地庭宣判罪名不成立。法官贊里巴卡是獲主控官諾嘉茲拉副檢察司告知,總檢察署在接到法米惹扎律師沙惹占所提出的陳情書後,同意撤回控狀[8]。
偽造通訊委會通告罪名
編輯2016年6月10日,法米惹扎被加控一項罪名,罪名,控狀指他於該年2月8日在面子書上假冒通訊委員會名義,發佈通告「警告」公眾別侮辱領袖,並附上納吉的小丑圖。他在怡保法庭面控時表示不認罪,法庭准他以7000令吉保釋候審,此案訂於7月27日過堂[9]。
2018年1月7日,怡保地庭宣判法米惹扎於2016年2月在面子書上假冒通訊委員會名義,發佈通告「警告」公眾別侮辱領袖的表罪成立,因此需要出庭自辯[10]。
2018年2月20日,怡保地庭裁決法米惹扎偽造通訊委會通告罪成,並宣判他坐牢1個月和罰款3萬令吉[11]。同年11月12日,怡保高庭批准法米惹扎就刑罰所提出的上訴,撤銷他坐牢1個月的刑罰,以及將罰款降低至1萬令吉[12][13]。
其他事件
編輯諷刺納吉雙重標準態度
編輯2021年8月29日,隨着首相由巫統副主席依斯邁沙比里出任後,前首相納吉·阿都拉薩對政府的抨擊頻率明顯變少;法米惹扎繪製插畫諷刺納吉前後態度反差大,不再是「反對黨領袖」了[14]。
他在推特上傳了兩張諷刺插畫,第一張插畫將納吉形容為「前任反對黨領袖/政府批判者」,並指他的任期已結束;圖中也插入了不可再循環的標誌,意指納吉不會再回到「反對黨領袖」的身分[14]。
第二張插畫中,法米惹扎選了兩個反差很大的納吉表情包,配上舊政府與新政府的內閣成員的插畫,調侃納吉看待同樣一批內閣陣容時,反應卻是截然不同。根據插畫,新的內閣部長都是同樣的面孔,但納吉面對前首相慕尤丁領導的政府諸多批評,對依斯邁政府則用雙手掩蓋嘴巴,沒話好說[14]。
紀錄片作品
編輯年份 | 紀錄片名稱 | 職銜 | 備註 |
2007 | 獨立前十年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10 Tahun Sebelum Merdeka) | 導演 | 獲得自由影展「最特出人權電影獎」 |
2008 | 48年革命(Revolusi'48) | 導演 |
參考資料
編輯- ^ 上载恶搞纳吉为小丑图社运分子接获警方告诫. Malaysiakini. 2016-01-31 [2016-01-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0).
- ^ “一人倒了百人站起来!”更多艺术家制纳吉小丑图. Malaysiakini. 2016-02-02 [2016-0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1).
- ^ 向警方投报小丑恶搞图拳王阿里怒斥羞辱首相. Malaysiakini. 2016-02-01 [2016-02-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1).
- ^ PM left red nosed by censorship protest. BBC News. 2016-02-03 [2016-0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9) (英國英語).
- ^ 警告不得散播侮辱领袖照?通讯委会否认发网路公告. Malaysiakini. 2016-02-08 [2016-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4).
- ^ 劉偉鴻. 手捧纳吉小丑图到警局法米意外录供后没被捕. Malaysiakini. 2016-02-28 [2016-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2).
- ^ 黃家俊. 通讯多媒体法令下被控法米手捧小丑图到法庭. Malaysiakini. 2016-06-06 [2016-06-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7).
- ^ 恶搞纳吉罪名不成立. 東方網 馬來西亞東方日報. 2018-10-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26) (中文(簡體)).
- ^ 劉偉鴻. 恶搞通讯委“警告”小丑图法米惹扎再被控一条罪名. Malaysiakini. 2016-06-10 [2016-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4).
- ^ 伪造通讯委会通告表罪成立,法米惹扎需自辨. Malaysiakini. 2018-01-04 [2018-0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22).
- ^ 伪造通讯委通告案罪成,法米被判监1个月. Malaysiakini. 2018-0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26).
- ^ 伪造MCMC通告案维持罪成,法米获减刑无需入狱. Malaysiakini. 2018-1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26).
- ^ 恶搞纳吉肖像罪成上诉 社运分子免坐牢减罚款. e南洋. 2018-11-14 (中文(簡體)).
- ^ 14.0 14.1 14.2 法米绘插画讽刺态度两极 · “纳吉卸任‘反对党领袖’”. 星洲網 Sin Chew Daily.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7)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