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玄鑑(1520年—1572年),字仲明,號洪潭,直隸寧國府太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焦玄鑑
大明兵部職方司主事
籍貫直隸寧國府太平縣
出生正德庚辰十一月十六日
逝世隆慶壬申閏二月二十四日
配偶娶王氏,封安人
親屬(子)焦仁芳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應天鄉試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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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府鄉試第四十五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十一名,二甲第七十四名進士[1][2]。授戶部主事。改職方,巡九門,諸羽林材官無敢犯者。會新鄭相(高拱)專恣,將以銓曹處鑒,急告歸[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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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焦杞祥;祖父焦榖榮;父焦暹,母陳氏。永感下[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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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竑《兵部職方司主事洪潭焦公墓志銘》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寧國府志》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