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璉 (嘉靖進士)

焦璉(1508年—?),字子重,號范溪[1]順天府涿州(今河北省涿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焦璉
大明山西行太僕寺卿
籍貫順天府涿州民籍
字號字子重,號范溪
出生正德三年(1508年)七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李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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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二十名,嘉靖十四年(1535年)聯捷乙未科進士[2][3]。授平陽府推官,十八年二月選授湖廣道試監察御史,二十一年巡按南直隸,七月輔臣夏言被斥責,受到牽連,對品調外任,出爲山東按察司副使。復除河南副使,分巡汝南,三十二年(1553年)九月參與圍剿師尚詔,後官至山西行太僕寺卿[4]。四十二年十月閑住。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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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焦昇;祖父焦森,曾任訓導;父親焦鏜。母馬氏;繼母尚氏;繼母謝氏。具慶下[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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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祖嫡《送范溪焦公祖移鎮序》
  2.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3.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吳山鳳《涿州志·卷九》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黃綬
明朝平陽府推官
1536年-1539年
繼任:
馮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