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飛
王鳳飛(1903年10月—1933年),江西省南昌縣人。曾用名王洪飛、王鴻飛、王鳳非。中國共產黨早期人物。
王鳳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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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03年10月 江西省南昌縣 |
逝世 | 1933年 |
籍貫 | 江西省南昌縣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生平
編輯王鳳飛自幼隨做鄉村塾師的父親讀書識字。10歲到裱畫店當學徒,兩年後回家務農,後在農村擺小攤維生。1926年,參加方志敏領導的農民運動,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2月,出席江西省第一次農民代表大會。4月成立南昌郊區青雲譜農民協會,被選為委員長。同時成立中共南昌近郊特別支部,任組織委員。5月初組織率領郊區農協會員在南昌城舉行遊行示威紀念五一勞動節。中國國民黨清黨後,1927年7月底,出席中共江西省委會議,積極發動近郊區農民從人力、物力上支持南昌起義。1927年1 1月至1929年11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委員、常務委員(1927年12月起),兼管南昌郊區黨的工作。1928年2月至5月,任中共江西省委組織科負責人[1]。
1928年5月至1929年10月,王鳳飛任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部長。領導恢復南昌郊區黨的組織,進行秘密的革命宣傳和組織,準備發動農民暴動。1928年5月,作為江西黨組織代表,同張世熙、曾文甫一起赴蘇聯莫斯科。6月至7月,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代號為15號。被選為大會主席團委員,並擔任大會政治委員會、組織委員會、職工運動委員會、農民土地問題委員會、蘇維埃委員會、青年婦女委員會、湖南委員會、南昌暴動問題委員會、廣州暴動問題委員會委員[2]。會上曾對黨的政策及黨務工作提出意見。在6月27日在大會討論政治報告時發言,匯報了八七會議以後江西黨的工作;同日還作了補充發言。7月8日,主持大會主席團第十四次會議,聽取選舉委員會對六屆中央委員預選名單51人的介紹。當選為中共第六屆候補中央委員[3]。
中共六大結束後即回到江西,參與領導籌備並召開了中共江西省第二次代表大會,仍任中共江西省委委員、常務委員、組織部部長。先後深入九江、吉安等巡視指導黨的工作,參與省委領導。加強農村革命根據地黨組織建設。1928年11月,當選為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委員(至1931年1月)。1929年10月至11月,任中共江西省委農民運動委員會書記。1929年底,中共江西省委遭到嚴重破壞,王鳳飛轉至上海繼續堅持革命鬥爭[4]。
1930年7月至9月,王鳳飛任上海吳淞區行動委員會書記,1930年9月至12月;1931年1月起,任中共閘北區委書記。1931年1月,出席在上海召開的中共六屆四中全會,被遞補為中央委員。在會上對共產國際代表米夫的表現不滿,要求黨中央召開緊急會議,遭到全會否決。會後參加羅章龍等分裂黨的「非常委員會」,公開宣傳反對四中全會,並組織閘北第二區委[5]。為此,1931年1月下旬被解除中央委員職務,但仍為共產黨員。1931年秋,王鳳飛離開上海,前往鄂豫皖革命根據地。1933年,犧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民政廳認定為革命烈士[6]。
參考
編輯- ^ 廖蓋隆主編. 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 总论 人物. 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2001.06: 110. ISBN 7-5035-2234-8.
- ^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編. 中共六大代表回忆录.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4.01: 152. ISBN 978-7-5098-2094-0.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編. 中华著名烈士 第11卷. 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 2001.12: 2–4. ISBN 7-5073-1101-5.
- ^ 李蓉,張延忠主編. 中国共产党第一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增订本.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4.06: 186. ISBN 978-7-5098-0330-1.
- ^ 戴茂林著. 王明与莫斯科. 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 2013.05: 145. ISBN 978-7-205-07627-6.
- ^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 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委员大辞典 1921-2003.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4.11: 729–730. ISBN 7-80136-9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