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卓如
王卓如(1911年—1991年10月),男,河南內黃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山東省人民委員會副省長,第六、七屆全國政協委員。[1][2]
生平
編輯王卓如1911年出生於河北省濮陽縣(今河南省內黃縣)。192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1929年和1931年兩次被國民黨反動派逮捕。[3]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任中共濮陽縣縣委委員、直南特委巡視員、宣傳部長,直南特委書記兼宣傳部長。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歷任華北抗日聯軍第二路軍司令員兼政委,晉南道清游擊支隊政委,第十八集團軍野戰政治部民運部長,魯西區黨委、冀魯豫區黨委委員兼行署秘書長,冀魯邊區黨委書記兼組織部長、軍區政委,渤海區黨委組織部長、副書記、書記、軍區政委和行署主任等職。
新中國成立後,歷任中共山東分局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山東省人民政府副主任兼財委主任、副省長兼計委主任、常務副省長、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副主任等職。
1958年,主持山東省經濟工作的王卓如因反冒進反浮誇,被山東省委停職檢查,隨後牽連了上百個縣級幹部,被打成一個「反黨集團」。1958年秋被開除黨籍,下放到淄博市博山電機廠任副廠長,在翻砂車間勞動。
1982年退居二線,任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副主任。[5]
家庭
編輯堂叔王從吾,曾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參考資料
編輯- ^ 何虎生, 李耀東, 向常福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 ^ 历届全国政协委员人名辞典. 北京: 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 1996: 286. ISBN 9787507813746.
- ^ 判决书:判决王卓如等因图危民国组织团体未遂一案(中华民国二十三年九月十八日制成). 綏靖旬刊. 1934, (第33期).
- ^ 喬秀玲. 历经坎坷 坚贞不渝--记王卓如的革命生涯. 中州今古. 1998, (第五期).
- ^ 王卓如同志逝世. 人民日報. 199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