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稷(8世紀?—822年),王鍔之子,唐朝官員

王鍔在藩鎮時,王稷常留在京師。歷任至鴻臚少卿。父親王鍔在815年死後,奴僕向朝廷舉發,說王稷偷換王鍔遺表,由於裴度的保護,奴僕被處死。長慶二年(822年),王稷任德州治所在今山東省陵縣刺史,帶了許多財物赴任,橫海軍節度使李全略貪圖他的財貨,殺王稷,屠其家[1]。王稷未嫁的女兒被李全略充作女妓。有子王叔泰

註釋 編輯

  1. ^ 《新唐書》說,「棣州刺史王稷善撫眾,且得其心,全略忌而殺之,仍孥戮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