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侍產假 (香港)

男士侍產假為在職香港男性的法定勞工假期。由2019年1月18日起,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即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的男性僱員只需要向僱主展示香港出生登記證明書,證明為初生嬰孩之父親,即可以申請在嬰孩預產期前4周或者出生後14周內(如嬰兒的預產期是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則為至自嬰兒確實出生日期當日起計的10個星期內),最少享受5日男士侍產假及支取4/5薪酬(同時第57章其實沒有禁止僱主全額支薪[1])。

根據法例規定,男性僱員必須已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了40週或以上,便可享有侍産假薪酬。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但尚未受僱滿40星期的男性僱員則可享有無薪的男士侍產假。

男士侍產假於2014年12月18日在立法會上經過三讀通過,於2015年2月27日起生效,當時的男士侍產假為3日。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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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率先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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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日起,香港政府向合資格僱員(包括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及政治委任人員)提供5日全薪男士侍產假[2],截至2014年9月月底,共7,036名公務員領取過相關假期。

立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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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2日,勞工顧問委員會就男士侍產假是否立法而經歷了3小時的激烈辯論,委員會以9比3大致上同意男士侍產假立法。惟勞工方面認為需要參照香港政府的5天制度,資方方面則傾向於3天。連同境外生產及非婚生子女等細節,預料待至2012年11月月底開辦會議時再會商議[3][4]

2012年11月26日,3名資方委員表示反對立法,另外3名資方委員表示支持立法,連同6名贊成立法的勞工委員,最終由委員會主席勞工處處長卓永興運用權力,以主流意見大比數支持下通過贊成立法,令到有薪侍產假有望推行。此外,原來勞工委員堅持男士侍產假為5日,但是研究過附近地區均推行3日有薪侍產假,而且資方委員堅持起步點應該設於3日,以免對僱主有太大影響,勞工委員為了盡快通過法例,接納起點比較低的方案,最終勞工委員讓步表示支持,期望於立法一年後再檢討。勞工顧問委員會就男士侍產假立法達成共識,香港男性可以享受3日有薪侍產假,及可以領司4/5薪酬。政府將會將建議提交予立法會討論及及草擬法例[5],預料最快於2013年至2014年正式落實。有關部門估計,落實政策每年涉及薪金開支約1億4千萬港元,佔總工資成本0.02至0.04%[6][7]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於2013年1月25日指出,希望於同年10月將條例草案提交予立法會,於實行一年後再由勞工顧問委員會檢討[8]

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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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立法會繼續討論《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修正案,該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繼昌提出修正案,要求將男士侍產假增加至7日,引起了連場的激烈辯論。香港政府的建議為僱員享受男士侍產假期間可以支取4/5薪酬,泛民主派提議修正為支取全薪,被建制派反對。時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明,若果修正案獲通過,有可能撤回草案,指出此前建議是由勞工顧問委員會所達成的共識。最終,《2014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在52名立法會議員贊成、無人反對及1位棄權下通過,預計於2015年3月生效[9],最後提前於2015年2月27日起生效。

修改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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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工興問委員會達成共識下,由政府提出《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把男士侍產假由現時的3日增加至5日。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則提出修訂,將假期日數增至7天,再一次被建制派反對。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揚言若修正案獲通過,特區政府會撤回草案,否則偏離了勞顧會的共識。民主黨議員黃碧雲批評羅致光的言論是「要挾」,做法「可恥」;新民主同盟議員范國威亦不滿政府以勞顧會作「擋箭牌」,認為勞顧會不應凌駕立法機關,促請政府多聆聽立法會的意見[10]

最終修正案遭到否決,而《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在54名立法會議員贊成、1位反對及4位棄權下通過,於2019年1月18日起實施。

經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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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評估,實施男士侍產假只會令僱主增加勞工成本0.02%至0.04%。香港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表示,以一間聘請10人、平均月薪1萬5千港元的企業為例子,每年因為男士侍產假而導致的新增成本為240元。

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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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政府由2012年4月1日起便已為率先合資格僱員提供五個工作天的全薪侍產假,安排維持至今,但仍然優於法例最低要求。
  • 男士侍產假於香港立法前,部份在香港營運之企業已經為男性員工提供男士侍產假。人力資源管理學會經過調查發現,近半接受訪問企業設有男士侍產假,勞工處亦調查過1,000間企業,當中8成企業實施男士侍產假,通常為期1至3日,最多長達14日[11]
  • 2018年10月,民主派提出將侍產假日數增加至7日的修正案全遭否決,作為第一位在任期間懷孕的立法會議員的新民黨容海恩投下反對票,但稱支持政府日後繼續增加侍產假日數[10]
  • 全球有近五十個國家或經濟體設有薪侍產假或陪產假,日數由1天至480天不等,較多在7至10天的範圍內,包括六個非洲國家。若單以亞洲區的先進經濟體計算,香港的5天新侍產假日數,算是在中下游,例如台灣是五天全薪;日本男性可享52周假,只獲六折和31%支薪;南韓可享53周假,但員能支取31%薪;至於中國,侍產假由7至30天不等,當中半數省份設15天侍產假[10]

參考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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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www.labour.gov.hk. [2022-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09) (tc). 
  2. ^ 政府僱員將獲侍產假安排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政府新聞公報,2012-3-28
  3. ^ 資方讓步 男士侍產假有望立法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星島日報》 2012年10月23日
  4. ^ 侍產假立法 勞顧會大比數支持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東方日報》 2012年10月23日
  5. ^ 勞顧會同意三日侍產假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東方日報》 2012年11月27日
  6. ^ 男士可享三天侍產假 《星島日報》 2012年11月27日
  7. ^ 3日侍產假立法 八折支薪 勞方讓步 棄爭取5日全薪[失效連結] 《明報》 2012年11月27日
  8. ^ 政府10月提交男士侍產假草案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星島日報》 2013年1月25日
  9. ^ 3天侍產假落實 全薪修正案否決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蘋果日報》 2014年12月19日
  10. ^ 10.0 10.1 10.2 香港侍產假增至5天 低於中國和部分非洲國家. RFI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18-10-26 [2022-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15) (中文(繁體)). 
  11. ^ 瑞士父母誕子後享480日假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蘋果日報》 2014年12月19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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