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茂
盛茂(1473年—?年),字本深,順天府昌平州順義縣人,民籍。
盛茂 | |
---|---|
大明刑部郎中 | |
籍貫 | 順天府昌平州順義縣 |
出生 | 五月二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
生平
編輯治《詩經》,弘治十七年(1504年)由國子生中式甲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十名舉人[1],年三十六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三十六名,第二甲第十九名進士[2]。授刑部主事,歷升郎中,正德十一年十月以勘查兗州知府童旭遲到被逮問[3]。十四年任贛州府知府。
家族
編輯曾祖盛道通,祖盛銘,父盛洪,母徐氏。具慶下。兄英、華。
參考資料
編輯- ^ 四庫全書《畿輔通志·卷六十四·舉人》:成化戊子科……盛茂 順義人
- ^ 《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盛茂 貫順天府昌平州順義縣民籍,國子生,治詩經,字本深,行三,年三十六,五月二十日生,曾祖道通,祖銘,父洪,母徐氏,具慶下,兄英、華,娶王氏。順天府鄉試第三十名,會試第二百三十六名。
-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二》:正德十一年冬十月,魯王陽鑄忿兗州知府童旭屢禁治其私人,遂誣奏旭不法事。旭亦奏辯,詔遣刑部郎中盛茂、錦衣衛副千戶藍章會山東鎮巡官勘問。既而茂以後期為華所奏被逮,乃遣官校執旭下鎮撫司鞫之。至是鎮撫司以旭辭不承服,請仍械送山東鎮巡官覆勘。得旨:旭奏辯明,且干王府人眾,姑存大體皆已之,仍賜書戒飭魯王,旭改別府。
官銜 | ||
---|---|---|
前任: 邢珣 |
明朝贛州府知府 正德十四年-十六年 |
繼任: 羅輅 |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