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啟庸是天啟七年(162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登進士[2],授直隸真定府推官,任內執法公允,不畏強權,考查時有「五聽簡孚,三章平恕」的評語。崇禎九年(1636年),分校浙江鄉試,取錄王庭、謝于宣等人才。七年不調,因而辭官歸鄉,在南山建造居室,以山泉石頭自娛[1]。
- ^ 1.0 1.1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誌》:祝啟庸,字穉登,少磊落自好,與兄啟顯相切劘,成崇楨甲戌進士。授真定司李,執法明允,不畏權勢;滿考有「五聽簡孚,三章平恕」之舉。丙子聘校浙闈,拔王庭、謝于宣等稱得人。任七年不調,遂掛官歸,築室南山中,以泉石自娛。
-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選舉志》:祝啟庸 天啟七年丁卯科(舉人),(崇禎)甲戌進士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一·選舉志
- 同治《六安州志》·卷二十六·人物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