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型弦(Type I)是五種超弦之一,並且與O型雜弦具有S對偶聯繫。
早期約翰·施瓦茨在獨自鑽研弦論的時代,大致上分為I型弦和II型弦理論。I型弦是包含開弦和閉弦的理論,起初擁有許多問題,例如無法解釋標準模型等等,但這些弊端在第一次超弦革命則有所改善。Ⅰ型弦的低能極限等價於N=1的10維超重力和超楊-米爾斯理論,規範群為SO(N)和SP(N)。
當I型弦耦合常數大於1時,O型雜弦的耦合常數便會小於1,反之亦同,這種聯繫稱為「強弱對偶」。而耦合常數小於1則意味着微擾方法是適用的。且I型弦緊致空間半徑R的理論,其性質可等同於O型雜弦緊致空間半徑為1/R的理論,這是納入時空幾何的對偶性,又稱為「大/小半徑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