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越南語quản đạo管道)是越南阮朝的地方職官名,是行政區的地方官。

阮主時代於越南南部設軍事政區,稱為道,主官為管道。明命年間撤銷。

嗣德六年(1853年),再次設立道級行政區,廢河靜、富安、廣治三省為道,主官為管道,從四品[1]

法屬時期,殖民政府在北圻設置官兵道、在中圻西原設置道,主官仍為管道。

註釋 編輯

  1. ^ 大南實錄》正編第四紀 卷九 嗣德六年六月:改廣治富安河靜三省為道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