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敏(196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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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授少校軍銜[1]。1998年轉業進入雲南省財政廳工作,與其主管領導曹建方保持情人關係。2011年,擔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2013年8月,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副書記、主任[2]。2014年6月,擔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2015年7月15日,因曹建方案調查,羅敏被逮捕。2015年8月,被免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3]。2018年6月,因貪污受賄罪,羅敏一審獲刑10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50萬元。羅敏當場表示不服,提出上訴。但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羅敏申請撤回上訴[4]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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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云南女厅官罗敏升迁之路首次披露:靠权色交易获职位,省委常委是她的情人. 上觀. [2019-08-27]. 
  2. ^ 云南68名省管干部任前公示. 人民網. [2019-08-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27). 
  3. ^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主任罗敏接受组织调查 -. 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 [2019-08-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27). 
  4. ^ 新京報. 云南腐败窝案披露:正厅级的女主任涉权色交易. 新京報. 2019-01-17 [2019-08-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