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能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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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能源部(英語: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nergy),是美國聯邦政府負責能源政策制定,能源行業管理,能源相關技術研發、管理美國核電和核武器的研發工作等職責的行政部門。
美國政府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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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能源部 | |
Department of Energy | |
部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77年8月4日 |
前身機構 | 能源研究與開發局(ERDA) 聯邦能源局(FEA) |
機構類型 | 美國聯邦行政部門、能源部[*] |
機構駐地 | 美國華盛頓特區西南區獨立大道1000號占士·V·弗雷斯特大樓 38°53′13″N 77°1′34″W / 38.88694°N 77.02611°W |
僱員數目 | 聯邦僱員:14,382名(2018年)[1] 合約僱員:93,094名(2008年) |
年度預算額 | 279億美元(2015財年)[2] |
機構首長 | 部長:珍妮佛·格蘭霍姆 副部長:空缺 |
上級部門 | 美國聯邦政府 |
網站 | 官方網站 |
能源部最初旨在能源生產與管理,後主要傾力在發展更好的技術、更有效率的能源以及能源教育上。冷戰落幕後,能源部也投入放射性廢料處理的相關研究以及環境品質的維護。美國能源部還負責監督美國核武器計劃、美國海軍核反應堆生產、能源相關研究以及國內能源生產和節能。它贊助的物理科學研究比任何其他美國聯邦機構都多,其中大部分是通過其國家實驗室系統進行的。[3]美國能源部還指導基因學研究,人類基因組計劃源自美國能源部的一項倡議。
沿革
編輯核武先驅橡樹嶺國家實驗室,是曼哈頓計劃的一部份,後來逐漸建立起美國的核能源體系,1970年代戰爭與石油危機,使得1977年成立能源部,指揮上述戰略物資與情資單位做統籌管理[4]。
機構設置
編輯美國能源部設部長(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一級)、副部長(Deputy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二級)、次長(Under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三級)、助理部長(Assistant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四級〔相當於司局長級〕)、次長幫辦(Deputy Under Secretary,行政等級第五級〔相當於副司局長級〕)五級官員。
該部門宣佈在2022年進行重組,任命新的次長[5]。能源部長下轄機構為:能源部副部長、助理能源部副部長、助理能源部長(國際事務)、助理能源部長(國會和政府事務)、總法律顧問辦公室、財務總監辦公室、能源高級研究計劃局、美國能源信息署、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助理能源部長(環境管理)。
- 委員會
- 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
- 能源部長諮詢委員會
- 國家實驗室政策委員會
- 能源委員會
- 信貸審查委員會
- 網絡空間委員會
- 核安全委員會
- 勞工委員會
- 能源系統採購顧問委員會(ESAAB)
- 所屬辦公室、大學、圖書館
- 國家能源大學
- 聯邦能源管理委員會
- 美國國家石油委員會
- 安全辦公室
- 應急管理辦公室
- 能源部警察
- 國會和府際事務辦公室
- 能源統計辦公室
- 國家能源圖書館
- 負責科學和創新的次長所轄機構
- 科學辦公室
- 能源辦公室
- 化石能源助理部長
- 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
- 核能助理部長
- 電力供應和能源可靠性助理部長
- 印第安能源政策和項目辦公室
- 負責基建的次長所轄機構
- 其他所屬機構
- 美國國家實驗室操作委員會
- 環境、健康、安全與保障次長幫辦
- 管理辦公室
- 首席人力資本官辦公室
- 首席人力資源官辦公室
- 首席信息官辦公室
- 首席技術官辦公室
- 首席採購官辦公室
- 首席信息安全官辦公室
- 民權辦公室
- 行政辦公室
- 經濟影響和多樣性辦公室
- 聽證會和上訴辦公室
- 環境管理助理部長
- 遺產管理辦公室
國家實驗室
編輯- 科學辦公室下屬
- 美國國家核安全局下屬
- 其他美國能源部下屬實驗室
參考文獻
編輯- ^ Service, Partnership for Public. Department of Energy. bestplacestowork.org. [December 25,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12-25).
- ^ The Budget for Fiscal Year 2015 (PDF). Department of Energy. [December 6, 2016].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February 26, 2015).
- ^ Office of Science Funding. Energy.gov. [2023-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1) (英語).
- ^ Office of Science Funding. Energy.gov. [2023-1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1) (英語).
- ^ DOE Optimizes Structure to Implement $62 Billion in Clean Energy Investments From Bipartisan Infrastructure Law. Energy.gov. [2023-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0)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