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鳳(1483年—1548年),字文明,號西村,湖廣黃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己丑科進士。初授蘇州府常熟縣知縣,改應天府溧水縣,歷升刑部福建司主事、陝西司員外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出為廣東廣州府知府[1],又四川按察司副使[2],官至四川布政使。
- ^ 四庫全書本《廣州通志·卷二十七》:胡鳳湖廣黃梅人進士二十一年任。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二》:嘉靖二十三年正月癸亥 升雲南按察使朱紈、江西按察使鄭重俱為右布政使,浙江杭州府知府陳仕賢、直隸真定府知府唐時英、廣東廣州府知府胡鳳、福建福州府知府鄔紳俱為按察司副使,刑部署郎中張圭、浙江按察司僉事黃光升、江西按察司僉事繆宗周俱為布政使司右參議,湖廣道御史李延康、狹西道御史徐鶴齡、禮部員外徐緯、戶部員外劉志張朝聘、兵部員外劉光文俱為按察司僉事。紈、鶴齡俱山東,仕賢、光文俱湖廣,紳、鳳、宗周、朝聘俱四川,時英、圭俱貴州,延康河南,重山西,緯福建,光升浙江,志狹西。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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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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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溧水縣知縣 1532年-15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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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杜朝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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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鄭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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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廣州府知府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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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陳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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