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使館舊址
荷蘭使館舊址,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11號,是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荷蘭使館舊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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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東城區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清 |
編號 | 5-51 |
認定時間 | 1995年10月20日 |
歷史
編輯清朝咸豐十年(1860年),英法聯軍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攻佔北京,簽訂《北京條約》,英國、法國在東交民巷建公使館後,俄國、美國等國公使先後進駐北京,其他非條約國紛紛試圖效仿。荷蘭等國多次要求清政府換約駐京,但被清政府一再拒絕,直到同治十二年(1873年),荷蘭才在北京設公使館,首任駐京公使是費果蓀。使館位於東交民巷西段路南的巾帽胡同。西界在兵部街以南的東側,東界和華俄道勝銀行相鄰,北邊隔東交民巷與兵部街東側的欽天監相對。1900年庚子事變,義和團進攻北京使館區時,原荷蘭使館與華俄道勝銀行均在6月26日被焚毀。1901年《辛丑條約》簽訂後,荷蘭使館用地自原址東移,西側與美國使館新址為界(原美國使館位於華俄道勝銀行以東),東到原華俄道勝銀行舊址處,南到北京內城城牆[1][2]。
國務院參事室原先與中央文史研究館合署辦公,駐北海公園靜心齋。因北京市向中央領導打報告,要求開放北海公園靜心齋,1981年,國務院參事室與中央文史研究館搬遷至前門東大街11號(當時門牌號為21號)荷蘭使館舊址,與毛主席紀念堂管理局同院辦公[3][4]。1995年公佈為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2]。
建築
編輯原荷蘭使館大門在東交民巷南側的東交民巷40號。現大門改開在前門東大街北側,是1970年代北京內城城牆拆除後擴建前門大街時新建。原大門現仍存,大門主體比兩側圍牆稍微向前凸,門洞之上是三角山牆,頂端是圓弧形,與使館內官邸入口上部的造型呼應。大門洞上覆蓋扁平弧形磚拱,拱中央為白色龍門石,其上是石雕裝飾。拱腳處立有石倚柱,採用塔斯干柱式,整個大門用紅色清水磚砌築,門洞內側安裝金屬花飾大門。如今門洞北側(即外側)被封砌,山牆面的裝飾物已被剔除,但仍存痕跡[1]。
使館舊址院內現存兩棟原有的樓房,都是1909年建造。原大門西南部的西樓是原使館辦公樓。地上二層,地下一層,磚石結構,位於高0.85米的平台上。平面接近方形,東、西、南三面均有出入口,以東面為主出入口。北面有雙門通過廊子與樓後的廚房等輔助用房連接。該建築的現狀是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翻建後的狀態,其基座平台已不是原狀,多邊形四角已改成直角形,東、西入口圓弧形台階改成直形。東北面和西北面兩個通往地下室的入口台階被封堵,改成從室內樓梯通往地下室。使館外貌是16世紀尼德蘭地區荷蘭風格,即紅磚砌牆,白石做門窗套、牆角隅石、水平線腳。東、西、南三面中央入口均採用凹入的券廊,上下兩層都採用多立克柱式,但柱身是紅磚,柱礎與柱頭是石材,平緩的弧形券用磚石相間。東、西門廊是三開間。南入口門廊是兩開間,中間是疊柱式方形扁壁柱,兩側開間較大的券廊用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帕拉第奧母題式手法[1]。
現存東樓是原大使官邸,地上二層,地下一層,磚木結構。平面接近方形,主入口朝西,和使館辦公樓相對。立面中部內凹,用白石裝飾大門及二層中央大窗。其上部水平檐口用與使館院落北大門類似的半圓拱形裝飾。南立面中部外凸,下為空廊,上為居室,支柱是塔斯乾式石柱。底層大門通往半圓形平台,並可以下台階到花園。頂部檐口呈折線形凸出體,高出水平檐部,中央帶有圓形盾徽裝飾。2001年該建築被全部拆除,在原址按照原狀重建,將磚木結構改成了磚混結構,內部作調整,用於辦公[1]。
此外,如今院內還仿照原有建築的風格,新建了兩幢建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