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應乾(1518年—?),字際清,號石南,直隸武清衛軍籍,浙江寧波府慈谿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葉應乾
明按察副使葉公應乾 (清代畫家虞琴所繪,出自《四明人鑑》)
明按察副使葉公應乾
(清代畫家虞琴所繪,出自《四明人鑑》)
大明四川按察司副使
籍貫浙江寧波府慈谿縣
直隸武清衛軍籍
字號字際清
出生正德十三年(1518年)十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葛氏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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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順天鄉試第一百二十名舉人,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十四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高安縣知縣,升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降兩淮運判,升揚州府同知、南昌府知府,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兵備建昌[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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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葉蕃,七品散官;祖父葉一模,贈衛經歷;父葉允揚,州同知。母魏氏(封孺人)。嚴侍下。兄葉應春、葉應時(知州)、葉應期、葉應充、葉應璧(監生)、葉應前(衛經歷)、葉應魁、葉應翼,弟葉應箕、葉應斗[4]。子世泰、世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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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浙江通志》:葉應乾《兩浙名賢錄》字際清,慈谿人。嘉靖進士,授高安縣,累遷四川按察副使、備兵建昌。建昌居邛僰間,地險惡,六衛衛長戎政久不修,應乾登壇下令,比什伍而訓練之,懸賞格以勵勇者,於是人人超距就節制。會土酋安忠死,忠妻鳳氏自請襲官,而從弟信謀攘之,遂橫決自恣,月朔以戎服見,擁甲士自隨。應乾使人陰布部兵於外,而令材官有力者尾之入,應乾臨陛立呼信跪堂下,數以諸不法事,叱令縛之,信懾不敢出氣,遂就縛,而甲士在外者見所布部兵按劍立如堵牆,皆奉首竄。即檄鳳氏兵擊其餘黨,殲巨酋三百人,境內始定。而滇南鳳繼祖亂,應乾計繼祖聚於會川,會川者建昌所屬衛也,先遣兵守金沙江以扼繼祖之至己躬,而繼祖果以萬衆渡金沙,遂合滇師夾擊之,應乾擐甲冑,冒矢石,為將士先,遂破其軍,繼祖以隻身逃匿山中,不敢出向。鳳氏故德應乾,而其母為繼祖所害,每欲復仇,應乾知之,密召鳳氏至,授以方略,使圖之,鳳氏使間其所親者為內應,而自以兵蹙之,遂斬繼祖,事平,當論功而被劾落職歸。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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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明人鑑·明按察副使葉公應乾》,出自《四明人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