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之定(1745年—1830年),字麟昭,號生甫,晚號積穀山人,浙江德清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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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年十二月十二日生。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中進士,選庶吉士嘉慶元年(1796年)散館編修,歷任高宗實錄館總篡,升國子監司業、侍講學士。嘉慶十九年(1814年),因建議以紙幣代銀,以「妄言亂政」降鴻臚寺少卿。晚年,主講鍾山、蕺山兩書院。

蔡之定擅書法,時與翁方綱劉墉鐵保號稱「四大書家」。道光十四年(1834年)九月初八卒。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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