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行政區劃

蚌埠市現轄4個市轄區,3個縣,市政府駐蚌山區

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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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子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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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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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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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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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遠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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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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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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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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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9年10月1日,設立東市區、西市區、中市區、小蚌埠區。
  • 1952年5月2日,宿縣專區懷遠縣一部分併入西市區和小蚌埠區。
  • 1952年8月7日,安徽省成立,直轄蚌埠市。

安徽省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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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5年3月,宿縣專區懷遠縣一部分併入小蚌埠區。
  • 1956年3月,小蚌埠區改名為郊區。
  • 1956年11月26日,蚌埠專區鳳陽縣一部分併入東市區。
  • 1958年12月4日,蚌埠專區懷遠縣一部分併入郊區;蚌埠專區鳳陽縣一部分併入東市區。
  • 1959年12月,蚌埠專區懷遠縣一部分併入郊區。
  • 1983年10月8日,宿縣地區懷遠縣、固鎮縣、五河縣劃歸蚌埠市管轄。
  • 1984年7月,懷遠縣一部分併入郊區。
  • 1984年10月29日,懷遠縣一部分併入淮南市潘集區
  • 1985年11月,懷遠縣、滁縣地區一部分併入郊區。
  • 2004年1月10日,東市區、郊區的一部分合併,成立龍子湖區;中市區全域、東市區部分、郊區部分合併,成立蚌山區;西市區大部、郊區一部分合併,成立禹會區;郊區剩餘部分、中市區剩餘部分及懷遠縣、固鎮縣部分區域合併,成立淮上區。
  • 2013年12月24日,懷遠縣馬城鎮併入禹會區。
  • 2014年2月11日 - 五河縣沫河口鎮併入淮上區。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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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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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4》. 中國統計出版社. 2014年8月. ISBN 978-7-5037-7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