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世昌 (明朝)
許世昌(15世紀—16世紀),字順德,陝西西安府同州澄城縣人[1],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許世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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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承天府同知 | |
籍貫 | 陝西西安府同州澄城縣 |
字號 | 字順德 |
親屬 | (父)成化十四年進士許英 (子)例貢許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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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許世昌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陝西鄉試舉人[2],授太和知縣,以政績轉為開封通判,再陞順慶同知,當時四川饑荒,他悉心賑濟,又向朝廷請求給予牛種;府城多次因水災崩塌,人民苦於歲役,他開闢河渠到西山疏通,又奉詔平定涪州小河盜賊,獲賞銀二十兩。
不久他請求辭官終養父母,其後起用為承天同知,代理知府事務,正值明世宗南巡,他連夜改建陵寢、增建司衛,以勞累患病去世[1]。
引用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咸豐《澄城縣志》·卷十一·選舉
- 咸豐《澄城縣志》·卷十三·人物一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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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雷頤 |
明朝太和縣知縣 1517年-1522年 |
繼任: 許選 |
前任: 胡鑄 |
明朝開封府通判 1527年 |
繼任: 趙鉦 |
前任: 楊一誠 |
明朝順慶府同知 1528年-1532年 |
繼任: 汪鑾 |
前任: 袁載 |
明朝承天府同知 1536年-1540年 |
繼任: 林元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