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應元
許應元(1506年—1565年),字子春,號茗山,順天府東安縣人,浙江杭州府錢塘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許應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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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廣西右布政使 | |
籍貫 | 順天府東安縣 浙江杭州府錢塘縣民籍 |
字號 | 字子春,號茗山 |
出生 | 正德元年(1506年)正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 |
配偶 | 娶徐氏 |
親屬 | 曾祖許九皋,祖父許紳 父許龜年,母陳氏 弟許應亨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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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浙江鄉試第八十五名舉人,十一年(1532年)中式壬辰科會試第六十三名,二甲第五十四名進士。兵部觀政,初授泰安州知州,調泰州知州,居一年,丁父憂歸。服闋,擢工部都水司員外郎,升工部虞衡司郎中,二十三年(1544年)外調四川夔州府知府,二十八年(1549年)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十二月以考察調任廣西副使、兵備府江,三十四年(1555年)升遼東苑馬寺卿,三十五年(1556年)轉雲南布政使司參政,未任而歸奔母喪,三十八年(1559年)起補福建左參政,四十一年(1562年)二月升雲南按察使,四十二年(1563年)升廣西右布政使[1][2]。四十四年(1565年)卒於官,得年六十。
著作
編輯工詩文,有《許水部集》三卷。另有《陭堂摘稿》16卷。
岱廟環詠亭有其《岱宗》詩,作於嘉靖癸巳仲冬。全文曰:「岱宗肅肅標東紀,絕頂虛傳不死庭。碑憶漢封三觀迥,樹留秦代五松青。陽池日浴深能見,陰洞雲流乍可聽。此日風煙聊振袂,休將峴首嘆沉冥。——嘉靖癸巳仲冬十四日登岳作,明年六月八日刻石。曲江外史應元書。」
家族
編輯曾祖許九皋;祖父許紳;父許龜年;母陳氏。具慶下。妻徐氏,兄應爵,弟應奎;應龍;應宿;應祿;應熊;應期;應亨;應德;應臺;應衡;應薦;應求;應庚;應科;應參。子夢暘;季序(儒士)。孫惠一(己酉舉人)。
參考資料
編輯-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進士履曆便覽》:治《易經》,年二十七歲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二甲第五十四名進士。正月二十八日生,行二,曾祖許九臯;祖許紳;父許龜年;母陳氏。具慶下。妻徐氏,兄應□,弟應奎;應龍;應宿;應祿;應能;應□;應亨;應德;應□;應□;應薦;應求;應□;應□;應□,子夢暘;季序(儒士),孫惠(己酉舉人)。由國子生中式浙江鄉試第八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六十三名。觀兵部政,調泰州,陞工部員外郎,郎中,夔州府知府,四川副使,調廣西,陞遼東苑馬寺卿,雲南參政,補福建,降雲南按察使,廣西右布政使。
- ^ 《浙江通志》:許應元獻徴録字子春錢塘人嘉靖壬辰進士當選庶吉士執政者欲一見應元不往曰吾始仕也而傴僂鼎貴之門冒謁干進哉坐是竟不得館職出知泰安州有豪右觸死法賂權貴人以請應元不為撓竟斃之廉白自持苞苴斷絶擢工部員外郎遷䕫州府知府夔當楚蜀孔道號難治應元馴以廉靖時斥其桀黠者法之郡以蘇息治為一道最擢四州按察副使調廣西已又攝兵府江巨獞莫氏兄弟三人以雄勇名兩粵間往嵗嘗大嘯聚破城殺吏討之漏刃去前兵備以擒獲報而罷兵及是復出益猖獗應元設方畧購土人浹旬而三凶授首江道底寧轉雲南布政徙廣西。
- 侯一元《廣西右布政使許公應元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