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君邁(1901年—1988年7月13日),字恆憼,男,湖南衡山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及文化界、體育界人物。[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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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湖南世家趙恆惕的胞弟。趙君邁早年留學日本成城學校,畢業後赴美國。1926年,趙君邁畢業於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土木工程系。1928年畢業於美國諾維支大學騎兵學院英語Norwich University,同年歸國,並加入中國國民黨。1930年起,歷任浙江省教導團團長、國民政府財政部稅警總團第一團上校團長、財政部警稅視察長。[1]

抗日戰爭期間,他歷任湖南省鹽務局局長、衡陽市市長兼警備司令、第三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湖南省政府委員等職。1945年12月調任長春市市長,並任善後救濟總署漁業管理處處長等職。[1]長春市市長期間,支持和保護了長春的民主運動。[3]1946年4月被中國人民解放軍俘虜。1946年4月在瀋陽北關經營賣香火蠟燭的小鋪為掩護的瀋陽地下市委書記金人(張君悌)被捕,1947年與趙君邁交換獲釋。1949年去香港[1]

1955年,趙君邁回到中國大陸定居北京,此後作為無黨派人士,歷任歐美同學會常務副會長、中國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理事會理事、中國摔跤協會主席、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委員,曾在恢復並開展歐美同學會的活動中做了許多工作。[3]他是第二、三、四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五、六、七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3][1]

1988年7月13日,趙君邁在北京病逝,享年87歲。 [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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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赵君迈. [永久失效連結]
  2. ^ 周棉. 中国留学生大辞典. 南京: 南京大學出版社. 1999. 
  3. ^ 3.0 3.1 3.2 3.3 趙君邁遺體告別儀式在京舉行,人民日報198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