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炌(?—1646年),淑憲,號昭明,江西袁州府分宜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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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炌是天啟元年(1621年)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聯捷壬戌科進士,吏部觀政,獲授中書舍人,七年順天同考,遷任戶科給事中,到崇禎二年陞為禮科右給事中,三年升吏科左,湖廣主考,升禮科都給事中。他個性縝密,不隨便說話,但彈劾奄黨時不畏強權。五年升太常寺少卿,六年升大理寺右少卿,七年升順天府府尹,九年升大理寺卿、工部侍郎,十年升吏部左侍郎,十一年升左都御史,因袁州賦稅繁重,遼東加派糧餉,故特別上疏請求免收袁州稅收,未得允許[1]。十二年被革職。崇禎九年(1636年)唐王朱聿鍵出兵勤王裕州,部議時鍾炌建議廢為唐王庶人,很快因為在會審忤逆旨意,削籍歸鄉十多年;唐王登基為隆武帝,徵召他和劉若金劉安行出任官職,任命他為左都御史福京失陷,他和羅萬象南京,自稱是孫之獬舊交,請洪承疇錄用,被勒令回籍後去世[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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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炌,字淑憲,分宜人。天啟二年進士。授中書舍人,遷戶科給事中。崇禎初,陞禮科都給事中。縝密不妄言,彈劾奄黨,不畏強圉。歷大理少卿、順天府尹、大理卿、吏工部左右侍郎、右都御史,以袁賦浮重,遼餉加派,特疏請免,議格不行。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三·列傳第十九》:紹宗即位,(劉若金)與鍾炌、劉安行同召……紹宗率軍勤王至裕州,炌議廢為庶人。尋以會審忤旨,削籍歸,林居十餘年。及上即位,轉左都御史。炌與羅萬象至南京,自詡為孫之獬故人,請洪承疇錄用,勒回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