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福普(越南語:Nguyễn Phúc Phổ/阮福普;1799年5月3日—1860年9月11日[1]),越南阮朝嘉隆帝第八子,明命帝異母弟。
阮福普生母無考,嘉隆十六年(1817年)受封為奠磐公(越南語:Điện Bàn Công/奠磐公)[2]。明命七年(1826年),阮福普私自設立官職、製造印信,揭發後被罰俸祿三年、撤去屬兵[2],明命帝在下達懲罰的詔令中指他「秉性昏愚,致為匪人所惑,事事妄為」,幾乎釀成大罪,並以副長史阮文保治他的罪[2],自此阮福普不敢再胡作非為。
嗣德十三年(1860年)秋,阮福普去世,壽六十二歲,諡恭篤,賜封錦緞錢文給其家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