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能,字大用湖廣華容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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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授刑部主事,晉員外郎,奉命恤刑。升郎中。嘉靖元年(1522年)任福建延平府知府[1],設立大田縣。以平定尤溪縣山賊鄧旺五等功,嘉靖六年(1527年)三月升廣西右參政,管田州府[2],與左布政使嚴紘不合,棄職還籍。十三年九月坐建昌侯張延齡事被逮下法司訊問,被革職為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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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2. ^ 《湖南古今人物詞典》
官銜
前任:
戴冠
延平府知府
嘉靖元年-嘉靖六年(1522年-1527年)
繼任:
萬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