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地震局
陝西省地震局,是中國地震局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為主的事業單位。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授權,依法履行防震減災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職能。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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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國地震局 陝西省人民政府 |
組織上級機構 | 中國地震局 |
行政級別 | 正司局級 |
沿革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陝西省尚無專門的地震工作機構。1953年,中國科學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在西北大學園內始建陝西境內第一個專業地震台站,1954年元月,正式投入觀測。1966年,原中國科學院蘭州地球物理研究所在陝西省境內相繼勘選,建立了臨潼、商縣、華縣、漢陰、漢中、耀縣、乾縣、延安、寶雞等九個地震觀測台站[1]。
1970年3月17日至21日,陝西省革命委員會生產組在西安召開了陝西省首次地震工作會議。根據會議精神,同年8月1日正式成立了「陝西省地震工作隊」,10月成立了「陝西省革命委員會地震工作小組」,下設地震辦公室。為了適應迅速發甓的地震科學事業之需要,加強對全省地震工作的領導,1976年11月成立了陝西省革命委員會地震局。1977年10月,原陝西省地震隊整建制地劃歸陝西省地震局。1986年7月,陝西省人民政府為加強對全省地震工作的領導。將原陝西省地震工作小組改為陝西省地震工作領導小組,並對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了調整、充實。陝西省地震工作隊於1970年8月1日經陝西省革命委員會計劃委員會批准正式成立,對外辦公。1971年5月陝西省地震工作隊更名為陝西省地震隊、1980年,改為陝西省地震局[2]。
機構
編輯職能
編輯陝西省地震局主要職責有[4]: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管理、監督、檢查全省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擬定有關防震減災的方針、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 組織編制陝西省防震減災規劃和計劃;推進防震減災計劃體制和相應經費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監督事業費、基本建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 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按照全國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統一規劃全省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制定全省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省級地震監測台網(站);負責提出地震預報意見;強化全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震情跟蹤;對市、縣地震監測台網(站)和群測群防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依法保護省內典型地震遺址、遺蹟。
-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全省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按職責權限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檢查、監督一般工業與民用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全省地震災害預測;制定全省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道 .
- 承擔省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開展地震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的研究與開發;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省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 組織開展水庫地震的監測和研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承擔國際禁止核試驗的地震核查工作。
- 承擔全省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 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應用;開展地震科學技術國際合作與交流;指導和管理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工作。
- 領導下屬單位;指導市、縣防震減災工作。
- 承擔中國地震局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
編輯- ^ 陝西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主編. 陕西省志 地震志. 北京:地震出版社. 1989.05: 275–276. ISBN 7-5028-0275-4.
- ^ 《中國地震年鑑》編輯組, ,. 中国地震年鉴 1984. 北京:地震出版社. 1986.01: 252.
- ^ 3.0 3.1 陕西省地震局机构设置及职责. 陝西省地震局. [2017-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6-28).
- ^ 陕西省地震局主要职能. 陝西省地震局. 2016-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