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璸入福建鎮海衛學,中天啟元年辛酉科舉人,於天啓五年(1625年)中進士,授浙江慈谿知縣。丁艱,服闋,補永嘉縣。崇禎十年(1637年),任袁州府推官,拒敵有功。升戶部主事,屢遷湖廣布政使司右參議,分守湖南。崇禎十六年(1643年),張獻忠陷長沙,參政周鳳岐被圍困於澧州。陳璸督兵前往救援,軍敗被俘。獻忠欲招降,陳璸不屈,被斷手割肝而死。《明史》有傳。[1] 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謚曰忠貞。
- ^ 《明史·卷二百九十四》:陳璸,漳浦人。天啟五年進士。授慈谿知縣。崇禎十年為袁州推官,拒楚賊有功。屢遷右參議,分守湖南,討平八排賊。十六年,張獻忠陷長沙,圍參政周鳳岐於澧州。賓督兵往救,軍敗,被執。欲降之,不屈,斷手割肝而死。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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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汪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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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袁州府推官 1637年-16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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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丁聖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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