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有關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的部門規章,於2015年12月28日出台,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1]。根據《辦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註冊的非銀行支付機構(例如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對客戶實行實名制管理以及對其帳戶進行相應風險限制,所有用戶需要實名登記才能使用網絡支付業務,因此該政策被媒體解讀為網絡支付實名制[2]。
辦法出台背景和歷史
編輯在2015年前三季度,中國大陸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累計處理網絡支付業務562.50億筆,金額32.97萬億元(人民幣,下同),較2014年同比分別增長128.95%和98.80%。但是,網絡支付業務也面臨不少問題和風險,例如因客戶身份辨識機制不夠完善所帶來的欺詐、套現、洗錢等風險、資金流動性管理壓力和跨市場交易風險,以及存在誇大宣傳、虛假承諾、消費者維權難等問題。為此,中國人民銀行從2010年開始,為了「規範網絡支付業務,防範支付風險,保護客戶合法權益,同時促進支付服務創新和支付市場健康發展,進一步發揮網絡支付對互聯網金融的基礎作用」,開始啟動網絡支付發展與規範相關研究工作[3]。
2015年7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4]。同年12月28日,人民銀行發佈〔2015〕第43號公告,公告稱《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於當日發佈,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1]。
內容
編輯《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屬於《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配套制度,共7章46條。《辦法》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的分類監管機制、身份辨識機制、對客戶權益的保護,在客戶資金安全、資訊保安、自主選擇權、知情權等方面提出了規定。同時,對於權責關係相對較為複雜的銀行卡快捷支付業務,《辦法》還明確了業務授權等相關要求[5]。
此外,《辦法》對支付機構實施分類管理。其中評為「A」類,且II類、III類支付帳戶實名比例超過95%的支付機構,可適度提高交易限額。未採用數碼證書或電子簽章時,達到實名制管理要求的支付帳戶餘額付款單日限額可以提高至1萬元;而評為「B」類,且II類、III類支付帳戶實名比例超過90%的支付機構,未採用數碼證書或電子簽章時,達到實名制管理要求的支付帳戶餘額付款單日限額可以提高至7500元[6]。
網絡支付實名制
編輯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實行實名制管理,用戶需要實名登記才能使用網絡支付業務(包括虛擬紅包)[2]。個人用戶實名登記可用的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在中國境內已登記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戶口簿(未滿十六周歲可選擇此項)、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灣地區居民)、中國護照(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外國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籍人士)等[注 1]。《辦法》還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實行個人支付帳戶分類制,根據客戶身份驗證情況將個人區域網路絡支付帳戶分為三類,具體分類如下[2][3]:
帳戶類別 | 可用的付款功能 | 餘額付款限額 | 身份核驗要求 |
---|---|---|---|
I類 | 消費、轉賬(以小額、臨時支付為主) | 自帳戶開立起累計1000元 | 1個外部渠道驗證 |
II類 | 消費、轉賬(以購物、轉賬、繳水電氣費等為主) | 年累計10萬元 | 3個外部渠道驗證或面對面驗證身份 |
III類 | 消費、轉賬、投資理財(允許購買理財產品) | 年累計50萬元 | 5個外部渠道驗證或面對面驗證身份 |
實施情況
編輯在《辦法》實施之前,一些主流網絡支付平台開始用戶實名制認證的引導工作,系統通過短訊、應用程式訊息提醒、操作頁面提示等方式引導身份資訊不夠完整的用戶來補全和完善個人身份資訊以完成實名認證。一般而言,網絡支付實名的方法相對容易,用戶填寫好身份證件資訊、上載身份證件正反面照,確認並通過稽核後即可完成認證,也有一些平台可以通過繫結銀行卡、填寫問卷的形式以完成實名認證。若用戶未完成實名認證,則帳戶不能使用所有的支付功能[2][7]。
相關爭議
編輯徵求意見稿出台後的爭議
編輯在《辦法》徵求意見稿出台後,不少媒體報道稱,網購將實施每天消費限額5000元的政策。對此,央行7月31日表示,網購限額5000元系誤讀,單日支付限額僅規範支付帳戶的餘額付款,但其他支付方式不受限制(如:繫結的借記卡活期帳戶、信用卡帳戶)。另外,有網友認為,《辦法》會令網購支付變得不方便、給轉賬帶來麻煩,同時對金融創新可能受到阻礙[8]。
而在正式出台的版本中,規定了綜合評級較高且實名制落實較好的支付機構,最高可提升到現有額度的2倍,即單日限額可達到1萬元[9]。
境外用戶的實名制
編輯根據《辦法》的規定,所有網絡支付用戶都要實名登記。儘管《辦法》有規定定居境外的用戶可以使用護照實名登記,但事實上,境外用戶相較國內用戶而言,在身份驗證上略顯繁瑣,尤其是需要繫結國內銀行卡,這給部分境外用戶造成一定的難度,引發境外用戶的極大迴響[7][10]。不過《辦法》只適用於人民幣錢包,但對於在當地開設外幣錢包服務的用戶,則不受影響[11]。
在《辦法》實施前,支付寶已經將5月20日作為實名「死線」,用戶需要有效身份證件及用戶本人的中國大陸銀行賬戶才能完成實名認證,未完成實名登記的,帳戶內的餘額則會被凍結,一些香港用戶因此被受牽連。為此,香港工聯會議員王國興及鄧家彪於5月27日向消費者委員會反映,要求改善對支付系統及跨境網絡服務的監管與跨境合作機制[12]。
之後支付寶設立了10日的「寬限期」,即海外用戶若帳戶被凍結,可致電支付寶客戶服務中心登記資料,獲得10日期暫時恢復功能,供用戶轉走餘額。此前還傳出實名制「無限期押後」,但尚未得到證實。而支付寶母公司螞蟻金服曾表示,正為海外用戶加緊開發更便捷的支付方式,同時正嘗試取得香港、韓國和印度等亞太市場的營業牌照,還正計劃向中國監管部門申請延遲實施「網絡支付戶口實名制」[10][13]。對於使用其他方式支付的淘寶用戶,則不受影響[14]。
對於微信支付而言,不論是中國內地版與海外版,微信支付用戶最終均須實名登記(目前微信支付可以使用國外信用卡實名登記,暫無身份證件實名登記)。但會否將餘額凍結、有否其他過渡安排等,則有待騰訊公司的進一步公佈[15]。
2018年1月起,微信支付宣佈允許用戶使用境外發行的萬事達、Visa和JCB信用卡繫結並啟用微信支付帳戶[16],但可用的場景有限,且僅有較少部分公司被允許處理國際信用卡。而隨着新冠疫情流行期間跨境旅行受到限制,此類舉措有所減少。2023年全球恢復正常跨境往來後,相關計劃重新啟動。2023年7月起,騰訊將陸續開放微信支付商戶網絡給Visa等國際卡組織,方便境外用戶在中國內地以信用卡和借記卡繫結微信支付。另外支付寶也宣佈,自2022年起進一步升級境外用戶服務方案。境外用戶通過螞蟻集團提供的Alipay+跨境支付和技術解決方案,前往中國內地的旅客可通過下載支付寶,完成身份認證並繫結指定渠道境外銀行卡即可在中國內地掃碼支付。[17]
相關違規事件
編輯2016年7月10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王豫甲舉報微信支付存在實名違規行為,並向央行和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提交了書面行政舉報書。舉報書中稱,他在使用時發現微信支付根本沒有落實法律規定和監管規定,已經涉嫌違法違規,此外開通微信支付不需要實名註冊。7月14日,央行表示,將對收到的支付結算違法行為舉報進行調查核實。而在7月15日,微信對支付系統進行了升級,升級結束後,未實名帳戶仍可收發紅包,但在首次收錢時會收到微信支付服務協定要求確認。在收取紅包後,系統會提示用戶儘快完成實名,但忽略該提示後仍可繼續非實名收取紅包及進行轉賬,不會受到系統攔截[18]。2016年11月17日,王豫甲收到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中心的回覆,稱舉報中心對其所舉報事項進行核查,確認財付通公司存在部分支付帳戶未實名認證、舉報所涉及的支付帳戶超限額交易、採用一種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帳戶單日累積交易金額超過1000元等3個違規行為。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根據《支付結算守法守規協定書》對財付通公司採取扣繳合規保證金的自律措施,並於2017年3月對王豫甲予以3000元獎勵[19]。
2017年4月21日,支付寶因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處以3萬元罰款,並被要求限期改正;而財付通於5月3日也以同樣的原因,被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處罰3萬元。儘管央行兩家分支機構均未披露支付寶和財付通的具體違規情形,但從兩家機構對此事的回應聲明來看,可能與實名制落實要求有關[19]。
相關連結
編輯註釋
編輯- ^ 參見《辦法》第44條。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人民銀行網站. 2015年12月28日 [2016年6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8月31日).
- ^ 2.0 2.1 2.2 2.3 网络支付,你实名制了吗?. 南方日報. 2016年6月2日 [2016年6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4日).
- ^ 3.0 3.1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人民銀行網站. 2015年12月28日 [2016年6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9月1日).
- ^ 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新華網. 2015年8月1日 [2016年6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4日).
- ^ 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證券時報網. 2015年12月28日 [2016年6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4日).
- ^ 非银行网络支付新规明年7月起实施 网络支付单日最高1万元. 京華時報. 2015年12月29日 [2016年6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4日).
- ^ 7.0 7.1 最严实名制7月起执行:不实名不能转账发红包. 重慶晚報. 2016年5月25日 [2016年6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8月12日).
- ^ 逾六成网友担心支付新规影响网购转账. 財經網. 2015年8月3日 [2016年6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4日).
- ^ 网络支付新规:日支付限额从5000有条件升至1万. 澎湃. 2015年12月28日 [2016年6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9月1日).
- ^ 10.0 10.1 波及港人淘寶 支付寶擬延推「實名制」. 明報. 2016年5月18日 [2016年5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5月19日).
- ^ 微信支付香港用户收到人币钱包实名认证要求. 東網. 2015年6月13日 [2016年6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11月15日).
- ^ 「支付寶」戶口被凍結 工聯會促消委會跟進. 大公網. 2016年5月27日 [2016年5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4日).
- ^ 支付寶實名制未知是否押後. 明報. 2016年5月27日 [2016年5月2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5月28日).
- ^ 港人不可再淘寶?拆解支付寶「實名制」5大疑問. 香港經濟日報. 2016年5月19日 [2016年5月1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5月22日).
- ^ 微信支付需實名認證 暫無過渡安排. 明報. 2016年6月17日 [2016年6月1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11月13日).
- ^ 特大喜讯!微信支付允许用户绑定境外信用卡. 環球網. 2018-01-29 [2018-1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25).
- ^ 苗藝偉. 支持境外游客绑卡支付、重启出境游支付,支付宝、微信加速优化跨境支付丨大厂金融事. 界面新聞. 2023-06-29 [2023-06-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29).
- ^ 微信支付遭举报 央行将调查核实. 京華時報. 2016年7月16日 [2016年7月1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8月15日).
- ^ 19.0 19.1 支付宝、财付通被罚3万 两大巨头实名制落实不力?. 北青網-北京青年報(北京). 2017年5月11日 [2017年5月11日].[永久失效連結]
外部連結
編輯- 《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條款釋義(中國支付清算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