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山西鄉試舉人[1],二年聯捷癸未科禮部會試,未殿試,五年(1526年)登丙戌科第二甲第二十六名進士[2][3],授戶部福建司主事,歷升工部郎中,十三年(1534年)出任湖廣襄陽府知府,十七年八月升湖廣按察司副使[4]。改雲南副使,官至太僕寺卿。
- ^ 《山西通志》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五》:嘉靖十七年八月辛丑朔,升廣東廉州知府張岳、湖廣襄陽府知府韓廷偉俱為按察司副使,廷偉湖廣、岳浙江。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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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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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襄陽府知府 嘉靖十三年-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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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劉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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