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綬

明朝政治人物

顧綬(1528年—?),字子印,號近湖,山東東昌府臨清州民籍直隸蘇州府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顧綬
大明順德府知府
籍貫直隸蘇州府吳縣人
出生戊子十二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王氏,累贈宜人;繼配鄭氏,累封宜人
親屬(子)顧梅、顧植、顧杏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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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鄉試第四十三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三百十一名,三甲第二百零九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本年十二月授真定知縣,隆慶三年(1569年)四月行取,閏六月升刑部主事,五年七月調兵部,六年正月升員外,七月升郎中,萬曆二年(1574年)二月升順德知府,五年正月降用,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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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顧孟庸;祖父顧彛;父顧景明,累贈郎中。嫡母沈氏,累贈宜人;生母曾氏[3]。女婿於高岡,御史於有年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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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吳迪
明朝真定縣知縣
1567年-1570年
繼任:
郝維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