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壯(16世紀—17世紀),汝吉北直隸廣平府邯鄲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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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壯以孝順友愛著稱,萬曆四年(1576年)中式丙子科順天鄉試舉人,授博興知縣,為政簡易、刑獄清空,人們視他為慈母。縣內有清河、烏河經常水漲為害人民,他就捐俸興建堤壩,因此水患平息,號為「馬公堤」。其後他因為冒犯上級辭官回鄉,領鄉飲三十多年後去世,年七十九歲,有《混塵集》流傳[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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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邯鄲縣志·卷十·人物誌上》:馬壯,字汝吉,以孝友稱。舉德行,領萬厯丙子鄉薦,除博興令,政簡刑清,民戴德之如慈母。境有清河烏河害甚劇,捐俸築堤,水患遂平,民德之號「馬公堤」;因與監司牴牾拂衣旋里,膺賓賢之典者三十餘年卒,年七十九,有《混塵集》行世。
  2. ^ 光緖《重修廣平府志·卷五十·列傳五》:馬壯,字汝吉,邯鄲人。萬歷四年舉人,除博興令,政簡刑清,民戴之如慈母。境有清河烏河害甚劇,捐俸築隄,水患遂平,民德之號「馬公隄」。因與監司牴牾告歸,里居膺賓賢之典者三十餘年卒,年七十九。 《邯鄲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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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邯鄲縣志》·卷十·人物誌上
  • 光緖《重修廣平府志》·卷五十·列傳五
官銜
前任:
邊上臣
明朝博興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陸南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