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猶龍(?—?),字玄甫,一字長平,號梁園河南固始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馬猶龍
大明江西按察司提學僉事
籍貫河南汝寧府光州固始縣民籍
字號字玄甫,一字長平,號梁園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四年丙子科舉人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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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鄉試第九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九十八名,登三甲第二十九名進士[1][2]。歷官刑部主事[3]、禮部祠祭司員外郎,出為江西提學僉事[4],因遭忌被罷[5]

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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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年(1576年),東林領袖趙南星任河南汝寧府推官,與馬猶龍之父友善,馬猶龍曾從其學。

湯顯祖顧憲成有交[6][7]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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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馬濬;祖父馬瑞,曾任壽官;父馬壽高,曾任壽官。嫡母陳氏;生母羅氏[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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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萬曆野獲編·補遺三》:原任江西廬陵知縣新任試御史錢一本,追論巡按江西丁憂御史祝大舟,臨行票取多贓,上命刑部主事馬猶龍往勘得實,乃命緹騎逮大舟至京,下詔獄,遣戍追贓,蓋以舊屬吏、新台臣,發同官穢狀也。
  4.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三》:萬曆十九年十二月庚子 以禮部祠祭司員外郎馬猶龍為江西提學僉事。
  5. ^ 《明史》:江西提學僉事馬猶龍嘗為刑部主事,定御史祝大舟贓賄,遂為庇者所惡。
  6. ^ 湯顯祖《與馬梁園(猶龍)》:徑陽(顧憲成)兄書大有義味,而細欠相量,乃致疑然並作。
  7. ^ 顧憲成《與湯海若》:獨弟血性未除,又於千古是非叢中添個話柄,豈非大痴。幸者兄一言判此公案。
  8.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