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志章(?年—?年),字子程[2]四川順慶府鄰水縣人,康熙壬午科舉人,任江南和州直隸州同知[3][4][5]。雍正七年,因押解部餉途中騷擾驛遞請革職[6]

馮志章
大清
籍貫四川省鄰水縣
字號字子程
出身
  • 康熙壬午科舉人
著作
  • 《重修長安橋記》[1]
  • 康熙《鄰水縣誌》

註釋

編輯
  1. ^ 「環邑皆山也,邑東二十里許有河焉,奔騰澎湃於衆山之中,爲東道要津,夏月嘗苦涉,勝國時有橋曰長安,兵燹後斷鏁斜梁亦有年矣,康熈甲申徐公來宰是邦,政通人和,百廢俱興,因公經此,見之既不欲吾民之褰裳,而尤恐吾民之濡首也,爰捐𧅺俸命里人鳩工而復新之,不匝月間工竣,苐見水漲桃花,咸𡚖㵼蕩,流波泛溢,群詠乗空,雖然橋長安矣,人知是橋之長安,而不知其所以長安是橋者,伊誰之功也,昔李冰治蜀,造七星橋,上應七星,至今猶昭昭耳目,徐侯是舉,夫豈出其右哉,鄰民飮德思報,屬記於余,余躬際其盛,爲之歌曰:鄰山蒼蒼,河水泱泱,徐侯之功,山髙水長」[道光元年]《鄰水縣志》
  2. ^ 又作子成,見徐枝芳〈首春同廣文章子章周康侯孝廉馮子成遊玉屏山紀事〉。[康熙]《鄰水縣志》,45
  3. ^ 「雍正二年馮志章州同鄰水人」。《直隸和州志》
  4. ^ 「馮志章康熙壬午科舉人任江南和州直𨽾州同知」。[道光元年]《鄰水縣志》
  5. ^ 『臣馮志章,四川順慶府鄰水縣人,年肆拾捌歲。中康熙肆拾壹年舉人。揀選知縣。今掣得江南直隸和州州同缺。』。《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14》
  6. ^ 「為和州州同馮志章等騷擾驛遞請嚴加議處」。雍正七年十月十七日。署山東巡撫費金吾;「議安徽和州州同馮志章等員押解部餉途中騷擾驛遞請革職」。雍正七年十月十九日。兼管吏部尚書事張廷玉。《清代吏治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