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槍術比賽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4年7月7日) |
馬上槍術比賽,或稱馬上長矛比武,是兩名騎士之間的武術競技,在十四至十六世紀間的中世紀以及文藝復興早期最為興盛。
參賽的騎士一般都備有三種武器:長槍、單手劍和一種匕首(Rondel)。比賽時把對方打下馬的騎士為該局的勝利者。若兩名參賽者同時下馬,該局視為和局,比賽則會由比劍決定勝負。若兩人均未被擊倒,勝利則歸於長槍損毀較嚴重的一方,因為那是較重的一擊,或與對手有較長接觸的跡象。馬上比武通常採用三局兩勝制。
數世紀以後,由混戰式武鬥(Mêlées)衍生而來的馬上比武被新增至比武大會(tournament)中。該種個人的混戰式武鬥雖然更加接近真實戰鬥,但馬上比武更能顯示出個人實力,而且較不容易演變成大規模廝殺——儘管馬上比武仍算危險的活動。透過馬上比武,騎士可獲得可觀的名望和財富。比賽的勝利者通常會獲得對手的鎧甲,以及價值相當於一座房子的獎金。許多騎士因此而發達,亦有不少因而賠本。
後來,由於疾病與戰爭的因素導致人口銳減,比武大會改採用積分制,並改用單項競賽,比賽前參賽者的侍從要在主辦單位繳交爵士證明書,有些主辦單位非常重視爵士身份,最少要繼承三代以上,合格後侍從會指出主人要參加的項目,一項至多項不等,但馬上長槍比武依然是最熱門的比賽。
參見
編輯- 電影《騎士風雲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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