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琛 (北朝)
趙郡王高琛(?—?),字永寶,北齊文穆帝高樹生與繼室趙氏所生子,神武帝高歡之異母弟。年少時便已擅長弓馬,為人有志氣[1]。
高歡已經匡扶天下後,於北魏中興元年(531年),授高琛散騎常侍、鎮西將軍、金紫光祿大夫等職位。高琛已經居於禁衞,為人恭勤縝密,率先左右。太昌元年(532年),除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封為南趙郡公,食邑五千戶。再拜為驃騎大將軍、特進、開府儀同三司、散騎常侍[2]。
永熙二年(533年),除使持節、都督定州刺史、六州大都督。高琛為人推誠撫納,提拔名士,甚有聲譽。其後斛斯椿等挑釁結仇,高歡即將定謀向內討伐,以晉陽為根本,召高琛留掌後方事務,以為並、肆、汾大行臺僕射,統領六州九酋長大都督,高歡相府政事皆由高琛悉數決定[3]。
東魏天平年間(534年-537年),除御史中尉,高琛正色糾彈,無所迴避,遠近肅然。其後因與高歡愛妾小爾朱氏私通,被高歡當場捉住杖打致死。當時只有二十三歲。朝廷贈使持節、侍中、都督冀、定、滄、瀛、幽、殷、並、肆、雲、朔十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冀州刺史、太尉、尚書令,諡號為「貞平」。其子高叡繼嗣[4]。
北齊天統三年(567年),武成帝高湛以高叡功高,追贈高琛為趙郡王,其妻元季艷亦追贈為趙郡王妃,諡號為「貞昭」,並恢復了她華陽長公主的身份[5]。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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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編輯-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傳
註釋
編輯-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字永寶,高祖之弟也。少時便弓馬,有志氣。
-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高祖既匡天下,中興初,授散騎常侍、鎮西將軍、金紫光祿大夫。既居禁衞,恭勤慎密,率先左右。太昌初,除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封南趙郡公,食邑五千戶。尋拜驃騎大將軍、特進、開府儀同三司、散騎常侍。
-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永熙二年,除使持節、都督定州刺史、六州大都督。琛推誠撫納,拔用人士,甚有聲譽。及斛斯椿等釁結,高祖將謀內討,以晉陽根本,召琛留掌後事,以為並、肆、汾大行臺僕射,領六州九酋長大都督,其相府政事琛悉決之。
-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天平中,除御史中尉,正色糾彈,無所迴避, 遠近肅然。尋亂高祖後庭,高祖責罰之,因杖而斃,時年二十三。贈使持節、侍中、都督冀 定滄瀛幽殷並肆雲朔十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冀州刺史、太尉、尚書令,諡曰貞平。……子叡嗣。
- ^ 《北齊書 卷十三 列傳第五 趙郡王琛》:天統三年,又贈假黃鉞、左丞相、太師、錄尚書事、冀州刺史,進爵為王,配饗高祖廟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