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光(1571年—?),字二爲,號中介,江西饒州府浮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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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五年丁酉科江西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聯捷戊戌科進士[1],授水部郎(工部都水司主事),督兩宮大工,以節省忤中官。會六科廊被火焚毀,奸璫用是中傷,謫官貴州布政司經歷。召還,家居二十餘年,淹貫經史及當代典故。天啟元年,起復兵部武選司主事[2],十月轉尚寶司丞[3],十二月升尚寶司少卿[4],二年五月升太僕寺少卿[5],冊封唐王府[6],皆著成績。天啓三年五月升右通政司[7],四年升太僕寺少卿,建言停刑以培國祚,拂璫意,羅織罪名遣戍偏沅[8],飄然就道。魏忠賢死後,崇禎初起為太常寺添注少卿[9][1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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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黃龍光,中介,春秋,辛未四月十八生。浮梁人,丁酉十三,會百六十三,三甲十一。工部政,授工部主事,己亥降貴州布政司經歷,辛酉起兵部文選司主事,本年升尚寶司丞,十二月升尚寶司少卿,壬戌升太僕寺少卿,甲子升右通政,本年升太僕寺卿,乙丑致仕,戊辰起太常寺少卿。曾祖敬。祖惟祐。父子仁,庠生。
  2. ^ 泰昌元年,起復原任工部都水司主事黃龍光為兵部武選司主事,龍光以六科廊失火認罪降外。
  3. ^ 天啟元年十月,升兵部武選司主事黃龍光尚寶司丞。
  4. ^ 天啟元年十二月,升光祿寺少卿劉憲寵太僕寺少卿,尚寶司司丞黃龍光尚寶司少卿。
  5. ^ 天啟二年五月,升太常寺少卿胡克儉為大理寺左少卿,尚寶司少卿黃龍光為太僕寺少卿。
  6. ^ 天啟二年十月,尚寶司少卿黃龍光、行人司行人閻可陛封唐府德安王妃呂氏。
  7. ^ 天啟三年五月戊午,太僕寺少卿黃龍光為右通政,光祿寺丞塗一檜為大理右寺丞,南京光祿少卿陳采為南京太僕寺少卿。
  8. ^ 天啟六年四月,江西巡撫郭尚賓疏覆勘過汪文言株累各官:黃龍光贓銀二千兩,擬附近衛所充軍終身;施天德贓銀三千兩;已故鄧渼鄒維璉用賄求升,計所與財,坐贓論徒二年半;徐良彥交結文言,杖七十。得旨:黃龍光甲元緩刑一疏為失陷封疆之臣求脫,目無朝廷,非尋常受財枉法者,比著定發邊遠充軍,僉妻著伍。鄧渼、鄒維璉、徐良彥交結汪文言,罪惡多端,徒杖豈足盡辜,都從重遣戍。黃龍光、施天德贓銀五千兩,速追解進以充軍餉。
  9. ^ 崇禎元年十月,起為太僕寺卿管太常寺添註少卿事。
  10. ^ 《江西通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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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饒州府志》
  • 《浮梁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