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虎山雙屍案
事發經過
編輯1970年5月17日某間報社接獲一通神秘電話,內容聲稱一對男女伏屍薄扶林龍虎山的叢林[1]。警方接報後隨即派員進行地氈式搜索,數小時在山頂水塘一個山坑內(當時的蒲飛路3號巴士總站對上[3])發現一具穿深色恤衫和西褲的男屍,雙手被反綁,俯伏於地上;又在山坑附近發現一具女屍,同樣雙手被反綁,其身上有傷痕,頸部有被人以內衣勒過的痕跡,衣服已被扯開露出下體[1][2]。而在發現男屍附近的泥牆,被人以箱頭筆寫上英文字句「I KILL」(「我殺」之意)。[1]屍體發現地點環境僻靜,需要行一條三百級的石梯始能抵達,是當時的一個情侶拍拖勝地[1]。
調查過程
編輯據警方調查,男死者姓名為陸鈞秀[3],23歲,是港島區高主教書院[3]的教師,居於筲箕灣明華大廈,畢業於香港大學電子工程系[1][3];女死者姓名為梁漪清[3],22歲,是柏立基師範學院一年級學生[1],居於鰂魚涌濱海街46號[3]。兩人為情侶關係,事發當日是女方生日,估計兩人前往龍虎山拍拖慶生。[1]
調查初期,警方一度將事件列作姦殺案,但驗屍結果證實女死者並無被害強姦,而其胸部有牙齒印,有被非禮的跡象[1][2]。男女死者之口均被女死者被撕下的內衣塞住[1],兩人均遭勒斃[1]。
警方懷疑兇手是專以情侶為目標的狂徒,一度加派男女警員喬裝情侶,於各處偏僻的拍拖勝地戒備。[1]
及後警方發現事發前約一個月,在事發地點附近曾發生一宗情侶遭襲擊及性侵犯案件,兩宗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人所為[1][2]。當時一名梁姓男子送曾姓女友回家,遭到一名埋伏於叢林中的兇徒襲擊,梁被打暈後,曾姓女友被侵犯,當梁甦醒時兇徒再次試圖襲擊他,然後逃去。據梁描述,該兇徒身高五呎七吋,體格壯碩並略胖,警方據此描述,找到一名住於事發山頂附近破爛石屋的男子,將其列作疑兇。[1]
疑兇姓陳,35歲,被附近街坊稱為「大隻佬」、「傻佬陳」[1],懷疑患有精神分裂症,熟悉他的街坊稱他每當看到男女親熱行為時就會顯得憤恨,舉止失常[1][2]。街坊指陳本來任職於紗廠,後來失業,開始在薄扶林道一帶流浪,至事發的一年前獨自遷往山上。[1]
搜証期間,警方監視了陳一個月,並派男女警員喬裝情侶試圖引誘他再度犯案。[1]
審判過程
編輯陳姓疑兇被控謀殺陸、梁二人,非禮曾姓女,毆打周、曾二人共五罪。審訊時他木無表情,雙目平視。警方於第4次提堂時向港督申請將他送往青山精神病院,後獲得批准。[1]
改編案件的影視作品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東網光影:龍虎山雙屍案 情侶慘遭綑綁勒斃. on.cc 東網. 2018-05-13 [2022-04-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30).
- ^ 2.0 2.1 2.2 2.3 2.4 2.5 48年前龍虎山雙屍案. 史檔 shifiles.hk. 2018-10-02 [2022-04-30].
- ^ 3.0 3.1 3.2 3.3 3.4 3.5 警方偵騎四出 嚴密偵查 姦殺案內幕. 華僑日報. 1970-05-19: 第二張第一頁.
- ^ 郭靜寧 (編). 香港影片大全第八卷(1975-1979) 初版. 香港: 香港電影資料館. 2014: 289–290. ISBN 978-962-8050-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