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大稔(1485年—?),字士登,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龔大稔
大明廣東按察司僉事
籍貫直隸常州府武進縣
字號字士登
出生閏四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徐氏
出身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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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會試第八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一十四名進士[1][2]。累官廣東僉事。家居吏部尚書方獻夫家人姻黨橫行鄉里,鄉人屢屢上告龔大稔。方獻夫還朝時,囑咐龔大稔通融。不久,龔大稔因事落職,懷疑是方獻夫所為,於是上疏舉報其不法之事,且涉及霍韜。方獻夫上疏自辨,世宗偏向獻夫,龔大稔於是被逮削籍[3][4]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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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龔禮洪;祖父龔瑛;父龔天爵,母王氏。慈侍下。兄龔大有(監察御史)、大順、大邦、大用、大倫、大振。弟大本、大經[5]

堂兄龔大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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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史·196卷》:獻夫家居,引體自尊,監司謁見,輒稱疾不報。家人姻黨橫於郡中,鄉人屢訐告,僉事龔大稔聽之。獻夫還朝,囑大稔。會大稔坐事落職,疑獻夫為之,遂上疏列其不法數事,詞連霍韜。獻夫疏辨,帝方眷獻夫,大稔遂被逮削籍。
  4.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九》:嘉靖十一年六月,先是廣東海賊許折桂等聚眾流劫,有旨責令地方官戴罪剿賊,已賊勢益熾,佯求撫以緩我師,大肆鹵掠。指揮劉瀚督戴罪指揮焦鈺、柯榮入海撫諭,賊執鈺、榮以襲虎頭門,遂薄省城,所殘傷不可勝數。巡按御史吳麟以聞, 上以鎮巡等官玩寇,令兵部覆狀奏,乃罷巡撫林富與原任分守參議王洙俱為民,海道副使江良材、分巡僉事龔大稔、都指揮歐儒、王蘭俱禠職閒住。總兵官仇鸞及兩廣巡撫陶諧俱戴罪,刻期殺賊自效,其餘文武官有地方責者皆停俸,以吳麟不從實參奏,令自陳狀。麟上疏引罪,命奪俸半年。七月,廣東按察司僉事龔大稔劾奏吏部尚書方獻夫及守制詹事霍韜,言獻夫以陰鷙之資,縱溪壑之欲,而韜又以剛狠翼之,各任親族,盤結黨與,侵奪鹽利,籠絡貨權,分據要津,並為壟斷。毀官署,移巡司,以便其私;奪禪林,攘寺產,而擅其利。在二臣猶為細事,甚者若仁王寺基已改先儒朱熹書院,而獻夫奪之以廣其居。又受奸僧梁鰲投獻,田土奴畜之,鰲有罪當逮,匿護不以就鞫。獻夫夙以氣岸自高,每三司禮謁,輙稱疾不拜,今春應召北上時,顧獨再拜臣,屬免逮奴,保餋奸回,沮撓法守,其無大臣之節明矣。韜居南海乃受高要縣民投獻,而爭過沙塘,致傷人命。臣理官也,據法以塘歸主,以殺人者抵罪,韜乃取獄詞標榜名曰:俗毒牘解送。臣脅使翻案。夫韜居喪未禫,方閉門讀禮之不暇,顧乃縱奴罔利,日與細民競刀錐,已非大臣體,而又註解刑書,飾奸掩詐,而謂仁人孝子忍為之耶。韜又嘗以書致撫臣林富,謂獻夫直欲上聞,韜曰且無然,恐再起大獄,延衣冠禍。夫大獄出自朝廷,非大臣可以行威福,誠如韜言,是天下衣冠死生禍福皆懸二臣之手。臣為 陛下守法,一死何憾,誠不忍以朝廷之法,資奸人口實。疏入,獻夫即上章自辯,言臣自病告歸家,杜門謝事,三司接見,不能為禮。大稔以臣為簡,臣又嘗諷其行事乖方,用刑酷暴,遂益恨臣,陰求所以中,臣無可摭拾,惟正德九年有詔毀鬻淫祠,臣時為郎家居,而仁王寺寔近臣宅,臣因輸直告請為業,並買寺田若干,近耕者以爭佃訟,大稔深劾之,構成重獄,陰欲蔑臣。臣面以理折之,業已屈服矣。頃因臣被召,自生疑忌,又欲承望風旨,奏劾霍韜,恐臣為韜地,遂並詆臣。且大稔以海洋失事被論禠職,乃欲藉此立名,以為後階,其奸譎可見。疏入, 上優詔慰之。翌日,大稔疏,乃下令巡按御史逮赴京師問。大稔尋自詣京投獄,詔法司議罪,當大稔輸贖回籍閒住,詔特黜為民。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