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對哲學的不同理解,遂形成了很多不同的分支,如:

  • 形而上學:究竟真正存在的是甚麼?究竟有沒有東西是在我們感知之外?
  • 知識論:世界可以被認知麼?我們怎麼確定我們知道?我們怎知道別的思維存在?
  • 倫理學: 在道德上正確和錯誤的行為(價值觀、制度)有不同麼?如果有,那是怎樣的不同?怎樣的行為是正確的,怎樣是錯誤的?行為都必須根據價值觀判斷麼?能不能根 據神的命令或者其他東西說一種行為「絕對正確」?倫理分析都依賴於情境麼?相對的還是絕對的?概括或具體來說,我應該怎麼生活?我們應該怎麼生活?
  • 邏輯學:怎樣產生正確的思想?我什麼時候能夠確定的說一個東西沒有意義? 怎樣批判的思考複雜的爭論?
  • 美學: 什麼是藝術?什麼是美?任何事情都是美的麼?品位有沒有標準?藝術是有含義的麼?如果是,它有什麼含義。什麼是好的藝術?藝術有目的麼,還是「為了藝術而 藝術」?我們和藝術有什麼聯繫?藝術怎樣影響我們?有些藝術是否不道德?藝術有極限麼?藝術會腐蝕社會麼?會改良社會麼?藝術家真的知道他們作品的內容 麼?比如說,一個演員演美國總統,他會知道做總統相關的所有的事情麼?藝術都是模仿麼?在模仿過程中會有什麼損失或獲得麼?所有的東西都是原創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