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條目 國家憲兵屬於維基百科社會科學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初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軍事專題 (獲評初級未知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軍事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軍事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初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初級
 未知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尚未接受評級。
警察與執法專題 (獲評初級未知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警察與執法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警察執法(包括公安反腐敗機構海關憲兵等)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初級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已評為初級
 未知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尚未接受評級。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

武警部隊並不等於法國那類國家憲兵。(1)軍事警察職能是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軍事糾察部隊承擔,武警並不能干預;(2)關於刑事偵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偵查權僅屬於公安機關、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中國人民解放軍保衛部門、監獄,而並不包括武警部隊;(3)行政警察職能主要是由公安部門的人民警察承擔,隸屬公安部門的武警邊防部隊也承擔部分任務。武警並不負責社會治安;(4)處置突發事件:由解放軍、武警、公安等部門共同承擔;(5)搶險救災:由解放軍、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共同承擔。

武警部隊的主要任務是安全保衛任務、防衛作戰、搶險救災、參加國家經濟建設。其中安全保衛任務主要是保衛重點目標、重點設施、重大活動,安全保衛任務中的其他方面都是協助和參加,武警部隊本身並非主體。從總體上看,類似國家憲兵的職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由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各機關各部門共同承擔。Sgsg留言2017年2月23日 (四) 11:09 (UTC)回覆

請注意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Qqqyyy在此造假術語「軍糾

編輯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0/08#軍糾。--Outlookxp留言2024年10月8日 (二) 06:32 (UTC)回覆

返回 "國家憲兵"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