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嗶哩嗶哩彈幕網
由ClayM300在話題人物的收錄標準上作出的最新留言: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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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主播/Up主要不要包含機構賬戶?
編輯另外看上去是單人實際上背後有大團隊運營的賬戶算不算?目前在這個模板里,似乎嗶哩嗶哩的官方賬戶是確定沒有算進去。 ClayM300(留言) 2020年11月23日 (一) 07:43 (UTC)
關於墨茶Official
編輯墨茶Official生前知名度不高,稱之為著名直播怕有些不妥當。--Jannyjunze(留言) 2021年1月24日 (日) 13:29 (UTC)
- 我覺得可以單獨分一個類別,細分視頻作者與主播。--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1月24日 (日) 14:56 (UTC)
人物的收錄標準
編輯模板的「人物」的收錄標準是什麽?孫笑川能不能加進來?--GnolizX(留言) 2021年1月26日 (二) 05:59 (UTC)
換言之,這些條目中哪些可以加到模板中去?--GnolizX(留言) 2021年1月26日 (二) 06:03 (UTC)
- 廣義上講只要有黃色閃電認證標誌(粉絲超過10萬或者經過B站認證)就可以算「著名」,但是這幾萬人(我猜的,大概有這麼多?)全算進去肯定不可能。--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1月26日 (二) 10:06 (UTC)
- @GnolizX:現實情況是,確實沒有任何標準。另外,以個人形象出現,但是實際是一群人在運營的UP主,是否應該算UP主?睿叔叔說是,但是有部分聲音(早期用戶 + 單打獨鬥的UP主)表示不是。--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1月26日 (二) 10:11 (UTC)
- 我覺得人物只寫公司歷史上和現在的運營人員(如創始人、CEO等)即可,UP主嚴格來講並不是bilibili的人物。同理淘寶也不需要把著名店家羅列一遍。--GnolizX(留言) 2021年1月26日 (二) 10:44 (UTC)
- @GnolizX:那更好,你這麼講讓我意識到不如直接刪除最好,不要留在這個模板里。然後建立新的或者補充已有的類似於UP主列表的條目。——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1月27日 (三) 16:37 (UTC)
- 我覺得人物只寫公司歷史上和現在的運營人員(如創始人、CEO等)即可,UP主嚴格來講並不是bilibili的人物。同理淘寶也不需要把著名店家羅列一遍。--GnolizX(留言) 2021年1月26日 (二) 10:44 (UTC)
- 路過,YouTube的模板裏也不會裝滿YouTuber吧。-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1年1月27日 (三) 16:39 (UTC)
- 最好不會。除了繁瑣以外,最擔心的就是粉絲之間的編輯戰 。--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1月28日 (四) 14:5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