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 william compton
加入於 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
由36.232.213.245在話題User:Kai3952哪裏違反方針得由你去編輯?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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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Jack Tao(留言) 2011年4月8日 (五) 15:33 (UTC)
User:Kai3952哪裏違反方針得由你去編輯?
編輯User:Kai3952是我的用戶頁,無論內容寫什麼,沒有違反方針之下,任何人去編輯都算破壞,請不要未經本人同意去給予破壞,謝謝!換言之,我的用戶頁不是條目,就算國立台中圖書館改名了,我就是喜歡這樣叫它「台中圖書館」,旁人無權干涉,你要編輯國立台中圖書館,就請你去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再說User:Bill william compton是紅色的,你自己也沒有用戶頁,怎麼你自己不去編輯,卻反過來趁我常不來這裏,你就用你說的理由去編輯我的用戶頁,我不管什麼原因讓你這樣做,在我眼裏看來就是莫名其妙,我沒動你,你動我什麼?--凱(留言) 2013年10月6日 (日) 19:07 (UTC)
- User:Fcuk1203, original uploader of the file, requested to move it to a title he mentioned. I used "move and replace" gadget which is not limited to any particular namespace(s).--Bill william compton(留言) 2013年10月7日 (一) 08:53 (UTC)
- 你不用理他,根據修訂版本28842712管理員Liangent所說,只要依照Wikipedia:用戶頁#在用戶空間的所有權和頁面的編輯,任何人都可以去編輯別人的用戶頁,所以國立台中圖書館改名了,本來就該一併要改成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還有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也改名了,不見有人去改成國立臺灣圖書館,哪有自己用戶頁就視自己的財產而不准別人編輯,在維基百科裏每樣東西都不屬於個人擁有,相對地來說,任何人卻擁有去編輯的權益,他以經將「User:Kai3952」的修訂歷史回退掉你編輯,你就儘管依照Wikipedia:用戶頁#在用戶空間的所有權和頁面的編輯去把他給編輯回來。--36.232.214.38(留言) 2013年10月7日 (一) 16:58 (UTC)
- Sorry, but I don't understand Chinese, and this time Google Translate also did not help.--Bill william compton(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18:44 (UTC)
- 別裝不懂中文,不然你就不會在User:Kai3952寫「File renamed: File:臺中圖書館新館.JPG → File:國資圖總館.jpg File renaming criterion #1: Uploader requested.機關名稱已變更」這話。--36.232.213.245(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18:59 (UTC)
- Sorry, but I don't understand Chinese, and this time Google Translate also did not help.--Bill william compton(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18:44 (UTC)
- 你不用理他,根據修訂版本28842712管理員Liangent所說,只要依照Wikipedia:用戶頁#在用戶空間的所有權和頁面的編輯,任何人都可以去編輯別人的用戶頁,所以國立台中圖書館改名了,本來就該一併要改成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還有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也改名了,不見有人去改成國立臺灣圖書館,哪有自己用戶頁就視自己的財產而不准別人編輯,在維基百科裏每樣東西都不屬於個人擁有,相對地來說,任何人卻擁有去編輯的權益,他以經將「User:Kai3952」的修訂歷史回退掉你編輯,你就儘管依照Wikipedia:用戶頁#在用戶空間的所有權和頁面的編輯去把他給編輯回來。--36.232.214.38(留言) 2013年10月7日 (一) 16:5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