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優良條目/2017年11月9日
白眼塘原是澳門北灣的一個避風塘,位於澳門半島西部、風順堂區北端,大概即今亞美打利庇盧大馬路、清平直街、火船頭街之間。因為這個塘在來潮時會激起白沫,故有「白眼塘」之稱。這個塘起初是無人管制的,是故舟艇密集,但在清朝嘉慶年間這些舟艇發生大火。清同治年間澳葡政府在北灣填海造地,把白眼塘填塞並規劃為街區。此後在這街區內曾建有多家妓寮,而澳葡政府更在區內設立小販檔;入夜後在小販檔旁邊的曠地更有自發性的「燈光夜市」,一時場面熱鬧。時至1918年,在區內建有一所戲院,但生意不佳很快便結業,1922年改成警察分署;不久其門前發生了「五·二九慘案」,造成死傷,並觸發澳門各界發起罷工,致使澳門一度陷入蕭條。事件後警署遭拆卸,及後區內的妓寮也漸漸消失,陸續興建為現時的民房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