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23年5月5日
省是波蘭的一級行政區。自1999年1月1日起,波蘭原有的49個省獲整併為16個省,而該16個省的下級行政區為此前曾被裁設的縣。波蘭各省均設省總督、省長、省行政會議與省議會,其中省總督由總理指派,是中央政府在各省的代表,省長由省議會推選,而省行政會議則由省長組建,各省的省議會自2018年起每5年選舉一次。省行政會議與省議會分別是波蘭各省的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波蘭首都華沙所在的馬佐夫舍省同時是波蘭面積最大與人口最多的省份,面積達35,558.8平方公里,人口達5,512,794人。奧波萊省則同時是波蘭面積最小與人口最少的省份,面積僅9,411.6平方公里,是波蘭國內唯一面積不足1萬平方公里的省份,而人口亦僅有948,583人,與僅有985,487人的盧布斯卡省同為波蘭國內唯二人口不足100萬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