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璉 (明朝)
生平
編輯丁璉是景泰四年舉人、項城知縣丁毅之子,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山東鄉試舉人,授確山知縣。確山縣隸屬信陽州,他上奏路途遙遠而改屬汝寧府,人民稱便,在任九年能判決疑案,某日捕獲盜賊,審訊後賊人不服,突然有黑風在廳堂捲起,不就捲入城隍廟,他立刻跟隨並禱告,晚上他夢見穿深紅色衣服的人帶領五名男女訴冤,稱盜賊劫殺他們,經盤問後賊人終於招供[2]。
後來丁璉調任慶都知縣,減輕當地賦稅,招致流民八百戶,因母親逝世回鄉,起復改任宜陽知縣,又因父親逝世回家治喪,儀式遵從《禮經》,再出任儀真、潁上知縣後致仕,並將家產讓給弟弟。
引用
編輯- ^ 1.0 1.1 宣統《聊城縣志·卷八·人物誌》:丁璉,字汝器,志方孫,父毅,光祿丞,改授項城令有惠政。璉成化元年舉人,知確山縣,縣舊隸信陽州,璉以道遠多費奏改隸汝寧府,士民稱便;蒞任九年,斷疑獄數十有異政,錄調直隸慶都,減徭輕賦,流民自占者八百戶。丁母艱,起復選宜陽,丁父艱,治喪一遵《禮經》,再知儀徵、潁上謝政歸,推祖產讓諸弟。子孔暲,正德九年進士,官參政,長於聲律,先人遺產及所存俸糈悉讓昆季。曾孫懋儒,嘉靖四十四年進士,官知府,能詩文,著有《浯溪三頌》、《曲山房集》。 丁氏家傳
- ^ 民國《確山縣志·卷七·職官》:丁璉,聊城人,成化中知確山縣,才敏而練,案無留牘,尤善決大獄,一日獲盜,訊之不服,忽有黑風起廳事前,旋入城隍廟,璉即隨以禱,夜夢絳衣人率五男女稱冤,即盜所劫殺者也,日日鞠盜乃慴伏。治確九年百廢俱興,如修學造士、均賦開荒,皆歷歷有實績焉。
參考文獻
編輯- 宣統《聊城縣志》·卷八·人物誌
- 民國《確山縣志》·卷七·職官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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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丁時 |
明朝確山縣知縣 成化年間 |
繼任: 尚勤 |
前任: 王廷輔 |
明朝慶都縣知縣 弘治年間 |
繼任: 宋文 |
前任: 寧紳 |
明朝宜陽縣知縣 1497年-弘治年間 |
繼任: 方銘 |
前任: 歐陽涵 |
明朝儀真縣知縣 弘治年間 |
繼任: 馬論 |
前任: 屈寬 |
明朝潁上縣知縣 正德年間 |
繼任: 王大本 |